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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思潮:


(二) 中国教会本位性的更新和归元

  教会论诚然是近代普世教会的盲点,更正教(新教)自宗教改革以后,除长老会、归正会、路德宗、圣公会外,对教会论多有异见,中国教会当然亦不例外。国内教会自解放以来,五十年来宗派林立现象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者为后宗派教会的官方教会和非官方教会。官方教会当然指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基督教协会,他们乃隶属国务院宗教事务处管理,而非官方教会则俗称地下教会或通称家庭教会或家庭聚会。前些年互不承认,互相抵制,互相指责,兄弟阋墙。近来这些现象已逐渐緩和。本文乃本着林前3:4-18原则作些反省性和前瞻性的阐述,盼望对中国教会的将来作一个定位性的建议,给大家作个参考。

  首先从教会的本位来看,教会认为基督为救赎而设立,当然诚属基督;有基督为首,并为基督在世的身体。然而从社会论来看,教会诚属一种宗教文化团体,其存在性质与作用,不外乎发挥保守和发扬文化习俗和宗教力量,以健全人类社会运作的效能,肯定政治和经济稳定和繁荣的作用。教会就是在这两种微妙的地位和功用下,得以生存和发展。但是从神学的观点来看,耶稣基督的教会和一般的宗教组织不同,因为基督的教会除了宗教性的元素外,还有救赎性的元素。教会的存在虽然必会影响文化、宗教、政治、经济和社会,但它并不是为这些事态而存在。我们所信的神是不利用人也不被人利用的。神的教会亦是如此──不利用人,也不可被人利用。当教会离开这个原则时,它就不再是教会,而是一个宗教会社或社团了,也自然没有什么独特点了。

  目前中国教会的问题就是出在这里:将教会和宗教、会社混在一起。教会是重生得救者,是蒙神恩召的人集合的组织;宗教会社就不同了,它是由拥有同样宗教的人士聚集而组成的一个社团组织。它可有文化、教育甚至政治理念,也是特为推广这些理念而立;也是为共同目的或宗教宗旨而立。从政治和社会论的观点来看,它可与现有政体拥有并行或相反的理念。但无论如何,它是一种理念、理想、精神或主义的结合体以促进完美理想的落实。它可以与在政者携手配搭,也可成为在野者或与在野者携手,以完成民主制衡效应。这是公民的本分和权利,在宪法的制约下运作,为要能发挥民主的力量,以尽公民的责任,强国安民。

  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就是这一类的组织。这种组织的成立目的、宗旨和运作都是基督徒以公民的身分,尽公民的责任,为国为民效忠。这都是无可厚非的。这种组织与其他文化宗教会社、社团组织都可受制于国家路线、民族精神,甚至效忠于某种主义、理念、学说亦无不可。在国家政体下,由宗教局监视安排亦无不当。因为它诚然是为互惠而存在,也在利用价值的前提下设立。在无利用价值的实况下被放弃也是必然的事。目前三自爱国委员会所作所为若有诬蔑国家民族精神或污党、污国之嫌,自有肃清整顿之日。那时若不改革则会被撇弃而以其他体制取代,这是国策,不在话下。

  然而教会就大不相同了,中国基督教协会,虽似乎含有宗教会社之味,但既有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而另设立基督教协会者,这诚是在政者的一种明智德政之范;应是政府存无意识对教会的尊重肯定。教会若能在这事上自识自辨,肯定本位,那么政府当可本乎宪法尊重教会。问题就是出在教会有形无形的自卑自贱。举个实例来看,目前中国教会选立长老、执事,按立牧师,虽由会友题名举荐,但何故仍得由协会交由三自爱国委员会和宗教处通过审定方得进行?笔者认为这是对教会本位缺乏自我肯定和自我尊重之举。前文己述教会为基督的身体,基督为教会的元首,教会的职务事工,外人不应,也不得参予,免得干犯基督的身体,受神惩罚。这是我们应当认定的信仰功用之表现。解放初期政府鉴于民情之混乱和统一阵线之必要,采取过渡性之措施,是可以理解的。但解放至今己逾五十年,过渡时期的状态应可结束,中国教会也应有所觉悟。深信当政者亦在寻找一条新路线。以三自控制教会,或以三自配合协会启导教会弊多于利,不但于理不合,亦于实不确。当今之计应让三自与协会完全分开。三自纯为社团组织,应受制于政府机构,协会纯为教会组织,可以具有法人地位向国务院呈授,在财务上交代清楚,在信仰上依宪法自行运作,是为合情合理,服务社会人群,促进公益,造福人类。

  从神学及教会立场来看,凡协会事务都应由教会教牧长执承担;凡三自委员会职务,教牧绝对不应担负,以免乱人眼目。办公地点、财务产业亦应分开,以免形象混杂不清。三自会现为社会团体,应隶属宗教局、统战部管理。教牧若要担任职务,应该公开放弃牧职,以公民身分参与;其他教职,如长老执事,亦只得以公民身分参与,信徒参政,是理所当然,政教分明亦在所必须。这么一来协会事务自可脱离政治党规路线渗入之嫌。

  在这种定位中,中国教会再无官方非官方之分,只有注册与非注册之分。中国现已步向国际化,闭关自守不能表达目前国家形象,终有一日制法定律都会和圣经真理平行,政府是为罚恶赏善。那时人人皆可认定持有真正信仰的基督徒是最好的公民,因他们不但是一国的公民(Citizen),更是宇宙的公民(Cosmopolitan);是为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而存在(林前2:9);以敬畏神,顺服掌权者,在弯曲悖谬的世代中,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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