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律法的精義 - “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太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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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猶太人中,人可以因無足輕重的細故休妻,而女方隨後也得有再嫁的自由。這種習俗引致了極大的不幸與罪行。耶在福山寶訓中很清楚的宣稱︰除非對婚約不忠,就不可解除婚姻的關系。他說︰“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太 5:32) 後來,當法利賽人質問耶穌休妻是否合法的時候,他便提醒他的听眾回想到創造時所設立的婚姻制度。他說︰“摩西因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 19:8) 他向他們提到伊甸園蒙福的日子,那時上帝宣稱萬物“都甚好”,當時婚姻與安息日已經創立了,這兩種制度都是榮耀上帝而造福人群的。當創造主在使那對聖潔的男女握手成婚之時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 2:24)他便這樣為直到末時所有亞當的子孫頒布了婚姻律法。永在的父所曾親自宣稱甚好的律法,乃是有關人類至上福樂與發展的律法。 婚姻正如上帝所交托世人保管的其他佳美恩賜一樣,也為罪惡所破壞了,但福音的宗旨卻要恢復其原來的聖潔與優美。在新舊兩約中,都以婚姻的關系來象征基督與他的子民就是那以骷髏地的重價所買來的得贖群眾之間所有親愛而神聖的聯合。他說︰“不要怕,……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因為我作你們的丈夫。”(賽54:4,5;耶3:14)在“雅歌”之中,我們可以听見新婦的聲音說︰“良人屬我,我也屬他。”而且那位在她看來是“超乎萬人之上”的主,向他所揀選的說︰“我的佳偶,禰全然美麗,毫無瑕茲。”(歌2:16,5:10,4:7) 後來,使徒保羅在寫給以弗所的基督徒的信中,就宣稱主已命丈夫作妻子的頭,作她的保護者,家庭的維系者,使家人團結一致,猶如基督是教會的頭,也是那神秘之團體的救主一樣。故此他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茲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弗5:24-28) 基督的恩典,也惟有他的恩典,才能使這一制度成全上帝對它原有的旨意作為造福並提拔人類的媒介。這樣,地上的家庭,借著合,和好,與親愛精神,便可代表天上的家庭了。 現今,正如基督的時代一親,社會狀況對于這神聖關系之屬天的理想提供了一種可悲的注解。然而即使對于那班指望獲得親誼和快樂而反遭受痛苦與失望的人,基督的福音也能給予慰藉。他的聖靈所能分賜的忍耐與溫柔,必使其痛苦的命運化為甘甜。凡有基督住在其中的心,必因他的愛感到十分豐盈,十分滿足,而不致因渴求他人的同情和關注以臻衰竭了。而且由于心靈的歸順上帝,他的智慧便能成就人的智慧所無法成就的事。借著他恩典的顯示,原來冷漠無情而彼此疏遠的心,也可以把那較比世上任何關系更堅固更持久的繩索就是那如金子般經得起試煉之考驗的慈繩愛索系結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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