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律法的精義 - \"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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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和法利賽人不但控告基督,也控告他的門徒為罪人,因為他們不顧拉比們的禮節和儀式。門徒往往由于遭受他們所素來尊為宗教師傅者的指責與控告,因而感到困惑與煩惱。耶穌揭露了這一騙局。他宣稱法利賽人所異常重視的義乃是毫無價值的。猶太民族自稱是上帝所寵愛的特別而忠貞的子民,可是基督卻指出他們的宗教中缺乏得救的信心。他們一切的敬虔的虛飾,人為的構想與儀式,甚或他們所夸耀的遵守律法外表要求的舉動,都不足以使他們成聖,他們內心不潔,品格並不高尚,也不與基督相似。 法定的宗教信仰,並不足以使生靈與上帝相和,法利賽教派所信奉的苛刻嚴歷的宗教缺乏悔改,溫柔或仁愛,只不過是罪人的絆腳石而已。他們正如那失了味的鹽一般,因為他們所發生的影響無力保護世界不致敗壞。那唯一真正的信仰乃是“生發仁愛”以致潔淨心靈的信仰。(加 5:6)它好象一種改變品格的酵一般。 猶太人原應從先知的教訓中明悉這一切的道理。數百年前,那向上帝吁求成義的生靈,都曾從先知彌迦的話語中找到了呼聲與答復︰“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豈可獻一風的牛犢為燔祭麼?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萬萬的油河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6-8) 先知何西啊曾在以下的話中,指出那構成法利賽主義的本質︰“以色列是虛榮的葡萄樹,向自己結出果子來。”(何10:1,英文本)猶太人所自詡的事奉上帝,實際上乃是為自己而工作。他們的義無非是按照自己的意見,並為博取自己的私利,且憑著自己的努力而遵守律法的結果而已。因此這種義決不會比他們的本身更好。他們致力于使自己成為聖潔,無異乎企圖使潔淨之物從污穢之物產生出來。上帝的律法與他自己同樣的聖潔,也與他自己同樣的完全。它向人表彰上帝的義。人靠自己並不能遵守這律法,因為人的本性是腐敗而畸形的,與上帝的聖德全然不同。自私之心的作為都象“不潔淨的人,”“而我們……所以的義都象污穢的衣服。”(賽 64:6) 律法雖是聖潔的,但猶太人也不能靠著自己努力遵守律法而得以稱義。基督的門徒若願進入天國,就必須獲得一種義,其性質與法利賽人的義完全不同。上帝借著他的兒子,向他們提供了那屬于律法的完全的義。他們其中有將心門完全敞開接受基督,則上帝自己的生命他的愛就要住在他們里面,使他們變化而與他的形象相似,這樣,他們借著上帝白白的恩賜,便可有律法所要求的義了。但法利賽人卻拒絕了基督,他們“因為不知道上帝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的義了。”(羅 10:3)耶穌接著又向他的听眾說明了遵守上帝誡命的真義就是要使基督的品德再現在他們身上,因為上帝已在他的身上日復一日地彰顯于他們面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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