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份 七年災難再述 - 再述篇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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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七號吹響,神的奧秘已經成全,那《啟示錄》第十二章的時間是從何時開始? 回到原先教會被提後,敵基督顯露之時。 明顯的是,第七號開始後,緊跟著下來的還有七碗,大災難結束,基督降臨地上建立千年國度,一千年過後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然後是新天新地。 敵基督的興起,不能在第七號之後,因為到這時候,敵基督的日子已結束,這世上的國已成了基督的國。 所以說,《啟示錄》第十二章的開始,是在教會時代剛結束,敵基督顯露之時。這個開始,是在教會剛被提後,敵基督剛興起之時,也是“十角”之國剛興起之時。 何以見得? 理由如下︰ 〈啟12:13〉說到“大紅龍(魔鬼),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原來婦人與龍之事,是屬“外邦人的日子”。不過這時“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但“十角”頭上未戴冠冕,到了〈啟13:1〉才說“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 〈啟17:12-13〉說“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敵基督)同得權柄,與王一樣。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 由此可見,“十角”原先還未得國,後來才得國。所以,第十二章的“十角”時,大災難還未開始。 這是否說,《啟示錄》前半部(第一至十一章)包括了全部從頭到尾快要必成的事,而後半部(第十二至二十二章)則重述這些快要必成的事,只不過是更詳細而已? 正是。換句話說,第十二章的開始,在時間上就是在教會被提後,敵基督顯露之時。 《聖經》是否有兩次見證(double witness)的慣例? 有的。舉例如下︰ (1) 〈創41:32〉記載︰“至于法老兩回作夢,是因神命定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 (2) 舊約的《但以理書》,相當于新約的《啟示錄》。 所以,《啟示錄》也是分為前半部和後半部。前半部的十一章首次預言快要必成的事,直到最後的日子;後半部的十一章更詳細地重述預言。 可見《啟示錄》里的預言就有兩次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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