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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上 帝 的 旨 意
腓力 著/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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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神动性的旨意与静性的旨意
          (二)论神的旨意(定旨)
            
一、神旨意的意义:
            
二、神旨意的根据:
            
三、神旨意的内涵(种类)          

(一)论神动性的旨意与静性的旨意

  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每每在不自觉时提到神的旨意:这件事是神的旨意,而那件事不是神的旨意等等。大凡将神的旨意挂在嘴上的传道人、信徒,也许是最不懂神旨意之真理的人,常听到传道人为在病床上将要辞世的人祷告说:“主啊,若是你的旨意,你使他安然去世吧!”其实,从神永恒伟大的旨意而言,我们个人的死亡不是神在永恒的旨意里所推动,乃是我们自己罪的工价,违背上帝旨意的结果[A]。但能否讲是上帝的旨意呢?这就很难了,因为从上帝广阔的计划而言,凡历史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甚至是琐碎的事,若不是神的旨意就不能发生。再举一例,一天一个教会某信徒因妻子不生育在其父母的怂恿下离婚了。一个传道人悲伤地向我谈及此事,然后说:这样做,的确是违背上帝的旨意。但过不多久,另一位传道人恰巧也与我提起此事,然后长叹道:“这个人离婚是神的旨意吗?如果不是,事情为什么已经发生呢?岂不是凡所发生的事都在神的旨意、掌管之中吗?”乍听起来,使我们会感到这是一个神学上两难的问题,事实上我们深入仔细的将圣经有关“神的旨意”的经文进行归纳、整理,就会发现一个简洁的答案。

  在中文和合本圣经中译成神的旨意的经文很多,以下列出几节请读者进行仔细比较,就不难发现当中的答案:

  1、 又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为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3:9-11)。

  2、 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9-11)。

  3、 我们的主,我们的神,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1)。

  4、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1:4)。

  5、 要常常喜乐,不住的祷告,凡事谢恩,因为这是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6、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帖前4:3-5)。

7、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

  8、 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前2:15)。

  9、 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4:2)。

  以上的经文虽然都有神的“旨意”这几个字,但含义却不一样,1-4段经文所提到神的旨意,有神在永恒里的计划之意。这计划施行在历史中,所以与历史事件有关,我们称之为神定旨性的旨意,而5-9段经文所提的神的旨意,没有包含神在永恒计划之意,乃是指神在永恒里为人类定下的生活准则,或称道德律,与历史事件的发生无关,我们称之为神训旨性的旨意。这在加尔文、赵中辉与沈介山的神学思想中都有论及,现将他们的思想列出:

  1、 加尔文在巨著《基督教要义》[B]里将神的旨意作出区分说:上帝容许犯罪的美意和他对为禁止犯罪而制订的道德律的美意是不同的,两者不可混淆,其实有无数例子证明这两者间的大差别,因为虽然押沙龙污辱他父亲的妃嫔是上帝的旨意(定旨)藉此惩罚大卫犯奸淫的罪(撒上16:22),他却没有吩咐那不肖子乱伦,这样做,押沙龙反而违背神的旨意(训旨)。当圣经提到示每侮辱大卫是出于神的旨意时(撒下16:10),他决不是赞许示每的顺从,仿佛那鲁莽而无价值的人是履行神的教训。大卫承认示每的舌即是上帝的鞭,所以他耐性地接受这责骂。我们应当记得,上帝虽利用恶人完成他暗中的旨意,但他们既故意违犯他的教训(训旨),所以他们还是不能算是顺从教训而获得原谅。又以耶罗波安被选为王一事为例(王上12:20);因为众百姓擅自更改所立的王位和背叛大卫家,所以他们的鲁莽和昏迷受到严厉的责备(何8:4),但我们知道这宗事正是神的旨意(定旨),读者应当仔细考虑这两件事,上帝的心愿是要众百姓受一个王的统治,所以把国分裂为二,是违反他的旨意(训旨),然而这分裂却是导源于他的旨意(定旨)。

  2、 赵中辉在《英汉神学名词辞典》[C]中将神的旨意说成:神学家们也在神的元旨(定旨)与神教训的旨意(训旨)作一区分,认为教训的旨意是说到神为他的创造物所立下的命令与法则,虽然神要求人要服从命令,但往往却遭违背,另一方面,神的元旨则是说到神实现在历史中之永远,包罗万象,不变与有效的计划。以基督钉十架为例,我们可看出神永远的元旨,当基督受死前他说:人子要照所预定的去世(路22:22),彼得在五旬节那天也对听众说:拿撒勒人耶稣是“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不久之后,有一群信徒在祈祷中承认,那些钉耶稣于十字架的人,乃是“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可是,将耶稣钉十字架,乃是一项罪大恶极的滔天罪行,他们乃是于犯神的诫命(神训旨的旨意)。所以犹大、希律、彼拉多,外邦人与以色列人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

  3、 沈介山在《信徒神学》[D]一书中论到神的旨意时说:比较可取的方法是把神的旨意分为“定旨的(decretive)旨意和教训性的(preceptive)的旨意”。定旨的旨意指神主动去完成或允许被造者的意志去成就的永远计划,一定实现的美意(the w ill of eudokia);教训性的旨意指他所宣示要求被造者服从的命令,如十诫,登山宝训和属于这一类的简称为“谕旨”。这旨意不一定实现,因为人常常不服从。

  从以上的探讨中,我相信读者已经清楚地看到圣经中关于神旨意的区分。当你掌握到这一区别时,在引言中所提出的这两个问题必迎刃而解。

(二)论神的旨意(定旨)

一、神旨意的意义:

  “神的旨意”英文是Decrees of God ,而中文的翻译就有很多个词,有把它译成:神的计划、神的谕令、上帝的天命、神的预备、神的谕立、神的元旨、神的永旨等。用易懂的词表达就是上帝的计划。神的旨意就是神从永远本着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不变的决定历史中一切将要成的事。

  现在分析此项定义的几个要点;

  1、神的计划是单一性的:神的计划虽包罗万象,其数万数,非有限的人所能完全领悟,但在本质上,仅有一个计划而已,不但包括果效,也包括原因,不但包括达到的目的,也包括那些必需的手段在内。就如圣经罗8:28所说:万事都互相效力,是要按着他的旨意,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2、神的计划是上帝无限完善旨意在永恒里的举动,虽然彼此间有逻辑的关系,但却没有时间先后的次序。此计划却实施在历史中。因此神的创造护理救赎与成全都是执行他自己永恒里所定的旨意。诚如瓦费德博士所说:凡历史中所发生的事,只是这永远的计划在时间内的表现而已。

  3、神的计划乃是神自由的作为,并非为泛神论者所说:上帝的计划是上帝不得不如此的作为。其实神这样计划或那样计划绝不是出于不得已,而是他无限智慧的自由施展。

  4、神的计划是计划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并不是计划自己神性内部的事。例如:神没有计划自己以三位合一的方式存在。

  5、神的计划首要的是第一因:上帝的创造、护理,救赎,成全等的作为,其次乃是第二因世人的作为,而世人的作为乃照神所预知的加以调节、处理成为确定。但世人的罪恶、苦难并非出自第一因,乃是第二因误用神所赐的自由意志而产生,因此神与罪的产生无关。

  6、神的计划是神的内在运作,不应与执行计划的创造、护理等行动(神的外在运作)混于一谈。

  7、神的计划里早已包含着世人自由的发挥,所以对世人的意志没有强迫性,也没有叫世人有必须遵行的本分。因此,人要为他自由的行动负全部的责任。

  8、上帝的计划也包括每个人灵魂生死的预定,有些人因信而得救,乃称为被拣选(election)弗1:4,有些人因不信而灭亡乃称为被遗弃reprobation,此乃在救恩论中有详细的谈论。

  基于以上对神旨意之意义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说:神的旨意就是神在创立世界以前于基督里有一个永恒的完整的计划,此计划实施在历史中,所以凡历史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神在永恒里所计划的,包括罪的产生、苦难的存在,没有一件事情是在神的计划以外而偶发的,但罪、苦难不是神命定它发生的,乃是神许可被造者误用自由而产生的,神使这一切都凡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和使神荣耀得着称赞。

二、神旨意的根据:

  1、圣经宣布,世上万事都是包括在神的计划之中,例如:“这是向全地所定的旨意,这是向万国所伸的手。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除呢?他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 (赛 14:26-27)?神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众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我已说出,也必成就,我谋定,也必作成”(赛 46:10-11)。耶和华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4:35)?“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0)。

  2、圣经宣布许多特殊的事物在内上帝计划之内。例如:

  1)、关于大地的安定:诗119:89-91说: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你的诚实存到万代。你坚定了地,地就长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万物都是你的仆役;

  2)、关于各国的境况:徒17:26节说: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箴21:1说:王的心在耶和华的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3)、关于人生的寿数:伯14:5说: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数在你那里,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过 ;传3:1说:生有时,死有时……

   4)、关于行善与行恶:赛 44:28说:论古列说,他是铁牧人,必成就我所喜悦的,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发命立稳圣殿的根基;弗2:10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的叫我们行的;创50:20节说:从前你们的意思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徒4:27-28说: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所预定必有的事;徒17:17说:因为上帝使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国给那兽,直等到上帝的话都应验了。

  5)、关于怎样的死法:约21:19节说:耶稣说这话是指着彼得要怎样死,荣耀上帝。

  6)、关于意想不到的事:“签放在怀里,定事由于耶和华”(箴16:33);“于是他们制签,制出约拿来”(拿1:7)。

  7)、关于日子的定准:太24:36说: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加4:4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8)、关于动物与植物:见太6:26、28-30;10:29-30等经文。

  3、圣经宣布基督国度,信徒得救与基督事项都在神的计划之中:

  1)、基督救赎事工(加1:4);
  2)、基督国度(弗3:9-11);
  3)、信徒得救(弗1:4徒13:48)。

三、神旨意的内涵(种类)

  一个基督徒只听或只念神的旨意这一名词是远远不够,因为对神的旨意这项真理有清晰的了解必会带给我们基督徒生活许多的福份,免去许多的冤枉与诉苦的话,尤其是事奉神的基督工人更需要对此项真理有一个明解的认识。我们之所以常会对神旨意这项真理误解,乃因我们没有对圣经关于神旨意的论述进行分析,如果将神的旨意的内涵作出层次性的区分或种类性的辨别,必将获益不浅。其实许多神学家、学者、传道人都曾经试将神的旨意的内涵作一处理,以下笔者将他们当中一部分人的看法列出来:

  1、唐崇平在他《基督教信仰实义》[E]里将神旨意分成:A、隐秘的旨意B、许可的旨意 C、永恒的旨意D、明显的旨意,但没有详细的加以分析与举例说明。

  2、章力生在他系统神学《上帝论》[F]里把神的旨意叫做上帝的天命,分成二种A、有效的天命B、许可的天命。然后解释说:有效的天命是上帝直接地,主动的指导其执行乃运用两种力量,一为自然界与物质的因素,例如:伯28:24-25说:他鉴察直到地极,遍观普天之下,要为风定轻重,又度量诸水,他为雨露定命令,为雷电定道路;二为上帝运用自己的属天的力量,使世人得救,成圣(诚如腓2:13与弗2:8-10所说)。许可的天命此乃仅于道德上邪恶之事,乃不同于有效的天命,并非上帝在世人有限的心志上的作为,上帝并不立志在他心中“立志行事“。许可的天命虽不阻止世人有限意志犯罪的自决,但却调节并且控制世人犯罪的自决所带来的恶果,上帝许可的意志,虽不阻止世人,但他的许可乃有他认为所可准许的适当程度,他同时又加以调节,并非不关切,袖手旁观,而仍对他所容许的加以处置,以达成他自己明智而伟大的目的,世人认为神的天命和人的目的有抵触,其实乃误以为神只用一种方式:运用其全能使一件事确定。殊不知照预定论的看法,万事的确定乃有两方面的关系:一为神的无所不能,二为神的无所不知,上帝不但知道万事,并且命定万事。

  关于圣善的事,世人的自决乃由于上帝在他们心里在运行,使他们立志行事(腓2:12-13,有效的天命);至于邪恶的事,为世人的自决,神不能在他心里运行,使他们立志行事(许可的天命)。

  3、殷保罗在他《慕迪神学手册》[G]中将神的旨意分为两种,与章力生一样,但用词不一样,他乃称:A、指导性的旨意和B、容许性的旨意。神指导性的旨意(directive will)乃指神是管理者,神叫一些事情如期发生,就如神创造(赛 45:18),神管理宇宙(但4:35),神设立君王和政府(但2:21),神拣选得救的人(弗1:4)等等;,神容许性的旨意(permissive will)乃指虽然神决定了一切,但神可能是凭着第二因素(secondary causes)叫这些事情成就。举例说:罪人不能推翻神的计划,不过神并不是罪恶的创造者,罪,不错也是在神的计划范畴之内,是神永恒的旨意的部分,但人不能推掉罪的责任。举例说:当以色列人要求设立君,他们已经犯了罪,得罪神(撒上8:59 19—20),但事实神却早已预定有君王要从亚伯拉罕的后裔出来,甚至弥赛亚也从此而出。以色列人虽然犯了罪,但神的计划仍是实现。

  4、唐崇荣牧师将神的旨意[H]分成四个层次:A、神的计划;B、神的安排;C神的许可;D、神的任凭。因为上帝在永恒中,凭着他自己的主权行作万事,所以在他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偶发的,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也没有什么事是神突然行动的,包括了人类犯罪的历史潮流可能性,也在神的计划中,人类历史各种犯罪的事迹是神许可的。这些可能的成功,乃是因为神永恒的旨意谕令中,有了他意志的某些定夺。所以以神所预定的都要成就,所有一切的失败,以及人达不到之标准是人的软弱、罪的玷污,亏缺了神荣耀带来的结果,神的计划一定要成就,神在历史中按排了很多的条件,为要完成他所计划的事,而且一点儿也不落空。

  各学者的观点从以上概括性的论述中已经一目了然,笔者对这一课题的浅薄见解分享如下:

  我认为将圣经论神旨意这课题的经文进行归纳,分析会发现四个层面:1、神隐秘性的旨意;2、神指导性的旨意;3、神许可的旨意;4、神任凭的旨意。

1、神隐秘性的旨意:

  申29:29清楚告诉我们:隐秘的事是属于耶和华,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伯28:20-21说:智慧从何处来呢?聪明之处在哪里呢?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向空中的飞鸟掩蔽。所以约伯对神的隐秘旨意之无知坦白承认说: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谁用无知的言语,使你的旨意隐藏?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保罗谈到神的拣选旨意与对历史的计划时也忍不住地赞叹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罗11:33-34)?

  所以,我们确实无法知道神为什么只拣选一部分人得救,而遗弃另一部分人因他们自己的罪灭亡?我们也确实无法知道神为什么救我们,而不救他们?我们更不知道圣经关于三位一体与基督神人二性的奥秘。但我们却因信欢喜领受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启示)(林前2:10-12),所以我们可以仍然活得心安理得。

2、神指导性的旨意:

  这一项旨意与历史中所发生的事件有关,是神自己推动的,凡这一类的旨意都是神直接干预的,所以没有一件事是不能成就的,在神学上也叫神有效的旨意,因此我们说创造是因神的旨意而产生的(启4:11);拣选是神的旨意中赐下的(弗1:4徒13:42);基督为罪人舍己是成全神的旨意(加1:4);教会的产生是神的旨意(弗3:8-11徒2:1-5);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在基督里因归于一而达到历史的高潮是神的旨意(弗1:10),基督徒能过得胜的生活原是神的旨意所推动的(腓2:12-13),以及民族的疆界与一个国家的废王与立王都照着神的旨意而产生(徒17:26箴21:1但2:34;4:35)。个人生命的年限都在神的计划之中(传3:伯14:5)。在这项旨意中,有的学者提议将神指导性的旨意分为两种,其一是救赎的旨意:凡是与基督的救赎,信徒生命的得救有关的事件在历史中的成就都是神直接性特殊的干预。其二:是一般性的旨意:神对信徒工作的呼召,神对一个国家的计划,与个人生命的限定与安排,这一切也在乎神的旨意而立(徒17:28)。

3、神许可性的旨意:

  神的计划是一个永远的计划,是根据神的旨意而定的,神的计划就是神预先定下一切将要发生的事情,这是为了他的荣耀。纵然人类罪恶的行动也包括在这一计划中,这乃是被预见的,不是神直接推动,也是在神许可的旨意中被管束的,虽然我们不会知道关于这旨意的奥秘,但有一天,我们是清楚的,乃就是神决定把自由意志赋予自己所造的人时,也决定了许可旨意的赐下,就是神许可被造的自由的人选择神或选择自己。神的许可旨意,并非像天特会议所宣称,罪恶乃因上帝许可而起,以为罪恶进入世界,乃是因为上帝不能防止它,不能控制它;殊不知上帝的容许,照韦斯敏斯德信条说:上帝的全能,全知竟惠及天使和犯罪的世人,但这并非徒然容许,而对罪乃有一种最明智最强大驾御控制的力量,经多方的处理,达成他神圣的目的,所以罪乃从人而来,非从神而来。明显可知,在人类的历史中以为最大的犯罪事件,耶稣之钉十字架,在神的计划中有其明确的必然位置(路22:22,徒4:32),甚至一个麻雀虽属微小,它的飞翔虽毫无定向,但若不是神的许可,一个也不能落在地上(太10:29-30),而且神的看顾,规定了它们栖于那一棵树,食那一粒粮,宿在何处,何处造巢,以何食为生,死于何地。[I]

  若不是神的许可,撒但无法伤害神的仆人约伯一根头发,若不是神的许可撒但的差役是不能在保罗身上种下那根刺的。而神的许可乃是为他更美的旨意而赐下的,诚如罗8:28所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又照弗1:9、6、12、14所说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4、神任凭性的旨意:

  在圣经中常出现“神任凭”这一类的经文:如出4:21,但我要使(任凭)法老的心刚硬,他必不容百姓去。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任凭)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上8:7);神就转脸不顾,任凭他们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先知书上所写的……(徒7:42);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 (徒14:16);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辟的心,行各样不合理的事(罗1:26-28)等。

  神的任凭并非神不管制,乃是神在他的计划中暂时不理他,让他在罪恶中打滚,向灭亡的路上直奔,结果必因自己的罪得以羞辱与等到上帝忿怒的审判。所以任凭的旨意并非越出了神主权的计划,是神所不能管的。这项教义在圣经例证中可得到支持,就如神任凭法老的心刚硬、犹大的卖主、可拉的背判等。可见落在神任凭的旨意中的人是何等的可怕啊!但我们基督徒是不会落在这项旨意中的,因为我们是蒙爱的儿女,虽有时因神的许可而误用自由以致犯罪,但立即蒙神的管教,感动以致悔改,让我们因神的无比恩典感谢不尽吧!

  最后,让我们用一段话来总结:凡是美善的事是都神直接推动的,即便是不信的人的某些良善都是神所赐的;凡是与罪恶有关事件都是许可人误用自由而产生的,这些罪恶的事件也是神在永恒里所预知的,然而为了完成神的救赎计划,神将这些罪恶加以调节,处理而得以确定。所以,历史中凡是美善的事都是第一因(神)的行动,凡是罪恶的事都是在神管理下第二因(人)的行动。为要使爱神的人得益处与使神自己的荣耀得着称赞。

  神既恨罪又为何许可人犯罪,乃因神已决定将自由给人,所以必须许可(许可旨意)人选择犯罪或不犯罪,但人在实际行动上违背了神的旨意(教训性旨意)而产生罪,结局乃是灭亡(地狱等待)。所以照着神救赎旨意神赐下爱子耶稣基督,藉钉死十架拯救一部分罪人享受永生福份。同时照他任凭的旨意遗弃另一部分人,因他们自己的罪恶而落在地狱的羞辱里,神这样做都是根据他的主权与他无限完善的本性,所以是合理的,我们虽然有些地方不懂,但我们深信神是主,神的作为不会出错。

  不知神何故仅拯救一部分人,而遗弃另一部分人,但我们必当认定神的主权,相信神必有自己充分的理由这样做。为此我们向神欢呼: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

  不知神何故拣选了我们,而遗弃了他们于罪的刑罚里,但我们与使徒保罗同感: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蒙了怜悯。将来我们达到天座,朝见上帝,第一句话必要说:“主啊!你为什么爱我这个不配蒙恩的罪人?!”

  所以,我们知道凡历史中无论发生什么事,只不过是在执行神的永恒旨意而已,因此,当有失败,苦难临到我身时,我当笃信不疑,认定神的主权,在困境中也能与主耶稣一同欢呼说:“父啊,是的,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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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介山《信徒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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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特朗《系统神学》 浸信出版社 萧维元译1980年版
  柏克富《基督教神学概论》 真道出版社 1998年版
  任以撒《系统神学》 改革宗翻译社1996年版
  巴文克《基督教神学》 改革宗翻译社 赵中辉译 2001年版
  杨牧谷《当代神学辞典》 校园出版社1997年版
  赵中辉《历代信条精选》 改革宗出版社 1980版
  唐崇荣《救赎论》 中福出版社 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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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社 


A、唐崇荣《救赎论》,中福出版社 1996 年,第75-78页。
B、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86年9月, 第145-148页,徐庆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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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唐崇平《基督教信仰实义》,真道之声出版社, 1990年12月,第20页。
F、章力生《上帝论》,宣道出版社 ,1990年12月,第395-399页。
G、殷保罗《慕迪神学手册》,证主出版社, 1994年10月,第196-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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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伯特纳《基督教预定论》,改革宗出版社, 赵中辉译,1986年,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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