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神学:以信学神
一、何谓“神学”
“神学 Theology”是由希腊字“Theos 神”与“logos 学”所组成,意即“学习认识神”。简言之,“神学”即是“学神”,乃是灵修、敬拜、赞美的生活。诚如中世纪神学家阿奎纳 Thomas Aquinas 所言:“神学乃是为神所教导、教导我们认识神、引导我们归向神”。所以“神学”就是“灵修,灵命造就”,就是圣经所说的:“属灵的人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给属灵的人听”(林前二13)。“神学”是以“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即圣经,神的话)来学习认识神。我们必须照着神自己所启示的来做神学讨论与研究。正如现代神学家巴刻 J. I. Packer 给“神学”所下的定义:学习聆听圣灵在圣经中所说的话,照着遵行来改正指引我们的生活。因此,在谈论神学之前,必须先以“主啊请说,仆人敬听”的心谦卑聆听神的话。唯有如此,神学研究才会正本清源,才会带来生活的实效。如此的神学才会使人真正认识神,学神。
真正认识神的人,必然爱神、服事神。所以,“神学”就是学神、爱神、事神,这是一体的三面,缺一不可。诚如十二世纪的著名祷文“每日求主三件事”所说的:“更清楚认识你,更亲密爱你,更紧紧跟随你”。这应是每一位神的儿女(学神的人)的心态与心愿。由此可见,神学并非只是研究一些关于神的事情,乃是亲身认识神,与祂有生命连结的关系。神学即是生命的工作,也就是信仰与生活,并非理论与空谈。所以,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就不能从事真正的神学研究。
二、“神学”的前提
希伯来书十一章六节告诉我们,人必须有“信”才能到神面前来从事神学研究(即过“学神”的生活),得神的喜悦,此即神学的前提。凡到神面前来学习认识神、爱神、服事神的人,必须“信”两件事,即在信仰的“根基 foundation”与“功用 function”两方面:
1. “信有神”──信仰的根基
照原文直译应为“believe that He is 信神是神,如其所是”。换句话说,来到神面前的人,首先不只是要相信有神的存在,更是要相信这位神是自有永有,绝对的真神;人不可照着自己有限的想法,不论是来自意念(赛五十五8、9)、理性(伯十一7)、经验(赛四十18),或传统(可七8、9)自以为是地来认识神。人必须照着神所定规的方式来学习认识祂,即照祂在主基督耶稣里所启示的,不然神学研究就变成“世人的理学、虚空的妄言”的俘虏,依循“人间的遗传、世上的小学”求新求变(西二6-10)。换言之,神学乃是藉着“信”来学习认识神、传讲神、荣耀神、享受神。“信”是从听道而来的,而听道是从基督的话(即圣经)而来的(罗十17)。神学可说是以研读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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