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加爾文的教訓()

【聖 禮】

在《基督教要義》第四卷中,加爾文解說聖禮為“外部的標記,基督藉以申明並保証他對我們的善意,為了支持我們信心的軟弱,同時試驗我們對他的敬虔”。聖禮乃為標記,是眼所能見的,是印証(有如公文上的印一樣)保証其中所有的內容,也是信仰的公認,因其價值乃在于信仰的本身。聖禮並未帶給我們什么新的東西,不過是重新堅定聖經中的應許。聖禮帶給我們的信息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所以同樣要求人的信心。

我們應當守幾種聖禮?加爾文說兩種,因為基督只設立了兩種聖禮。當他在約旦河受洗的時候,他設立了洗禮(以前人守的是割禮,他現在以洗禮代之),當他紀念逾越節的時候,他設立了聖餐,那是在他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洗禮並不能神奇地賜給人恩典(有如重生),如天主教所傳授的那樣。加爾文說︰“洗禮是準許我們進入教會的起碼標記,為了與基督聯合,我們可以被列在神的子民之中”,“是一種工具,藉此神保証我們所有的罪都被涂抹,永遠在他面前消失”水當然是最普通的潔淨動因。藉著洗禮表明我們的罪被洗淨,也是重生的標記,因惟有重生的人才得赦免。洗禮好似對悔改的人說︰“這是聖經的應許在此堅立──你的心已被改變,你的罪得赦免,你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對受洗兒童的父母說︰“你的孩子和你同樣有神的應許,所以你應當盡全力教導他成為神的孩子。”加爾文說,洗禮的方式(或洒水或浸水)並無什么重要,根本的意義乃在潔淨。

信主父母的嬰孩有資格受洗禮。他們能受洗禮因他們也在神的約以內。從有史以來他們就被認為在恩典之約中有地位。因此在舊約中也給嬰孩施割禮。洗禮已經代替了割禮(西二1112),況且,基督已表示他對小孩子的愛待,給他們祝福。彼得在五旬節的時候,叫聽眾確實知道兒童在恩約社會中有相當的地位(徒二39)。保羅在林前七14重申兒童因與父母的關系而成聖。

加爾文說,聖餐乃一“屬靈的筵席,在此筵席中基督証明他自己乃是生命的餅,我們的靈魂靠此得以喂養,得著真實不朽的祝福”。聖餐並非基督犧牲的重演,有如天主教所宣稱的,聖餐乃是︰(1)救贖的標記,餅與酒向我們說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2)神愛的印証,神甘愿為我們犧牲他的愛子。聖餐正如聖經一樣對受領的人說︰“你們因基督的血而得救,你們必須為他而活。他用他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買贖你們;這已活畫在你眼前。你當將你自己奉獻給他,正如他為你舍己一樣。”

基督果真具體地在酒餅之中嗎?天主教真這樣相信,說這是神的奇跡。當神父宣讀“這是我的身體”的時候,餅就改變為基督的身體。路德派也贊同此說,因為在主升天的時候,耶穌的身體取了神的屬性之一,那就是他的無所不在。慈運理派(是以瑞士蘇黎克為中心的抗羅宗)否認此點,因為聖禮就是一種紀念,有如紀念某人的碑塔。加爾文也不贊同變質說,他說︰“基督誠然是在聖禮之中,但不是體質上的同在。”無論如何,基督是同在的,他藉著聖靈與我們同在,就是他離世前所應許的。藉此屬靈的同在,我們才能與永活的基督有實際的交通。聖靈在聖餐中用一種特別的方法來作工,那就是我們與永活之主間的生命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