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圣经的特色
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唯一经典,是神的真理向人的启示。它将神奇妙的道,以人的言语叙述出来。圣经是世界上译本最多最畅销的一本书,已被译成超过两千多种文字,并且有超过
500个翻译计划在进行中,世上没有任何一本书有这么多的译本。每年全世界圣经销量达四千万本,任何世界名著与之相比,无不黯然失色。圣经可谓名副其实的“天下之大经”。生命之书
圣经之所以成为书中之书,最重要的原因,是圣经并非人的思想的产品,而是神的道,故适合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人的需要。圣经赐给人更新的与永远的生命;基督徒的一切思想言行、事奉为人、家庭生活、处世原则,一切伦理道德,无不包罗在内,胜过世上一切修身养性、勉励志行的书。
圣经不仅是伟大的文学作品,和确凿的历史资料,更是一部适合现代生活的书。首先是圣经论到人本性里面的要素,这些都是超越时间的真理;其次是因为神本身无论在祂的本性,或对待人的事上都绝不改变,所以圣经的真理永远适合我们。这些真理不仅显明在神子民的生活上,也显明在神对世人的旨意与要求中。概括地说,圣经要达到下面一些实际目的:
1. 使人认识耶稣
圣经的主要目的,是叫人认识神的儿子耶稣。因耶稣的受死与复活所成就的救恩,使人藉着悔改相信祂,就能获得赦罪与永远的生命。所以圣经能吸引人归向耶稣,接受祂作救主。
2. 使人与神建立关系
圣经不仅建立人的信心,使人能来到救主面前,更使神的儿女对神有更多的亲身的经历和认识,使他们的生命得到喂养。基督徒藉读经而明白神自己启示的话语和祂的旨意,并作出顺从的回应。
3. 使信徒被装备从事争战
基督徒蒙召在敌对神的世界中,维护并传扬对神的信仰。神的话语是影响人的信念与行为的强大武器,给予基督徒所需要的一切动力。所以凡立志忠心事奉基督的人,必须以认识并持守神的真理为目标。
4. 引导人的行动
圣经是衡量人的行为的标准,也是抵挡试探和诱惑的有效武器。圣经的道德命令,是信徒生活的主要引导原则与标准。这些命令不但使人有正确的行为,更有正确的动机,而其应用则因人的环境而异,成为基督徒信仰与行为的最高准则。
默示之书
圣经是出自神的心意,不是出于人的创作。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说:“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的原文有“神吹气而成”的意思。圣经各卷的作者不只一人,而且有各自的才智、性格、感情和文体风格,但神在不同的时代里,在不同的地点,祂的灵感动、管理和引导圣经的作者,使他们写出神给人的启示,并保守他们不致发生错误。因此圣经不仅完全,也正确无误,同神亲自书写一样准确和权威。圣经的第一卷创世记,写成于主前一千五百年间;最末一卷启示录,约成书于主后一百年间,时间上前后相距约一千六百年左右。而圣经作者有四十位左右。他们当中有政治领袖(摩西),有军事领袖(约书亚),有祭司(以西结),有帝王(所罗门),有渔夫(彼得)、牧人(大卫),有医生(路加)、税吏(马太)。这些执笔者之间社会时代不同,身分职业不同,著书地点不同,他们的思想、个性、环境、背景、学识各方面都不相同;大多数作者对其他作者一无所知,然而竟然能写成一部文体涵盖历史、预言、传记、诗歌、书信、箴言等,整体上却和谐一致的书。全书主题一样,毫无矛盾冲突,可谓天衣无缝。如此之完美,正是圣经为神所默示的最佳证据。
圣经为神的灵所默示,有旧约的作者见证(撒下廿三
2-3;赛五十九21;耶一9)。旧约圣经中用“耶和华说”的地方不下数百处,主耶稣亲自见证旧约乃神默示而写(太五18,廿二42-43;可十二36;约十35)。许多使徒也同样见证(徒一16,四24-25,廿八25;来三7,十15-16;彼后一20-21)。主耶稣和使徒也为新约乃神所默示作见证(约十六12;林前二13,十四37;加一7-8;帖前四2, 15;帖后三6, 12, 14)。保罗在书信中同时引用申命记和路加福音(提前五18),彼得也见证保罗所写的书信乃是出于神(彼后三15-16)。初期教会早已承认并接受圣经为圣灵默示的圣言,是神对人的正确无误和权威的启示。历史之书
圣经在人类历史中完成,记录特定而具体的历史事实。最早的摩西五经是在约公元前
1500年,由神特别拣选和分别出来的仆人摩西记录而成;其内容上溯到公元前4000年以前的历史,包括创造事件、挪亚洪水、巴别塔等一系列重要史实。圣经宣称摩西“领受”了神活泼的圣言(徒七38),而非人工编辑而成。在摩西之前并没有任何受神的灵感动而留下的记录。虽然在摩西之前也有许多属神的人,像挪亚、亚伯拉罕、约瑟等,并且经常与神有言语的交通,但圣经的出现,证明了神启示的时间性和圣经与历史密切关联的独特性。圣经从不忽略或回避历史的准确性。事实上,根据圣经中年谱推算出的年代表,与历史学和考古学得出的结论惊人地吻合。例如,有人怀疑该隐的时代是否有能力建造城市(创四
17),或建立各种行业贸易(创四21, 22)。然而圣经告诉我们,亚当生活了930岁,看到八代的后裔。挪亚则活到950岁,看到十代以后的子孙。因此有人推测,在亚当生活的时代,地球上的人口可能已达到二千万。根据圣经记录计算出的创造的时间和挪亚洪水的年代,也极其符合现代的最新发现。类似这样的证据,表明圣经并非人的臆测想象,而是建基于确凿的历史事实之上。圣经的正典
圣经既是神所默示的,则从流传的众多著作中,判断和确定哪些书卷是神所默示的,哪些书卷具有真正的权威,成为教会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问题。“正典”(
Canon)一词,原意是“量度的竿”,意谓用以量度和确定某一书卷是不是受神默示而写的。实际上,没有任何行政权威可以赋予某一书卷正典的地位;教会和宗教会议不过是“承认”这些书卷是在神的默示下写成的。旧约正典被公开承认,一般认为是在主后
90年的央尼亚会议(The Council of Jamnia)。在确定的程序中有以下的标准:该书是否显明神是真正的作者?其记录者是否是神的发言人?该作者是不是先知?或有没有先知的恩赐?该书的历史是否正确?该书是不是记录真实的事情?犹太人怎样看该书?例如,摩西承认他是在神的权柄下写书的(出十七
14,三十四27;书八31,廿三6),五经被认可的标准,是根据它来自神的仆人摩西。在摩西以后,神兴起先知的体系,继续向百姓启示祂自己。神向各时代的先知说话,先知们又将启示记录下来(书廿四26;撒上十25;赛八1;结四11)。新约正典的确认和收集的程序,是从第一世纪开始的。在很早的时期,新约书卷已被确认。例如,保罗就曾确认了路加的著作与旧约有同等地位(提前五
18)。彼得也确认了保罗的著作为圣经(彼后三15-16)。使徒的书信则在教会中流传,被人诵读(西四16;帖前五27)。主后
170年出现的穆拉多经目(Muratorian Canon)将教会初期所承认为正典的书卷加以收集,其中除希伯来书、雅各书和约翰的一封书信外,几乎包括了新约全部的书卷。主后363年,老底嘉会议(Council of Laodicea)提到,只有旧约的书卷和新约二十七卷书可以在教会中诵读。主后393年,希坡会议(Council of Hippo)承认新约有二十七卷书。主后397年,迦太基会议(Council of Carthage)中确定了只有这些正典书卷,才可以在教会中诵读。初期教会确定这些书卷为正典的原则是:
1. 使徒性(Apostolicity):即作者是不是使徒?或是不是与使徒有联系?例如,马可是根据彼得的权威写作,而路加是根据保罗的权威写作。
2. 接纳性(Acceptance):即这卷书是不是被教会整体接纳的?教会对某卷书的认可,是相当重要的。假的书卷会被拒绝,而有些合法的书卷,也可能延迟被认可。
3. 内容性(Content):即该书的内容是否与已接纳的书卷教义互相一致?根据这一原则,一些假的书卷被拒绝。
4. 默示性(Inspiration):即该书是否反映出默示的本质?正典书卷应该包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属灵价值,反映出它是圣灵的工作。次经和伪经因未能满足这个标准,而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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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讨论题目):一
. 圣经的权威性可以从哪几方面来理解?二
. 你认为圣经的目的主要有哪几方面?三
. 判别圣经正典的标准是什么?从中你的感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