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字句实意应验的预言

 

例解268  :童女生子

 

    赛七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神借先知以赛亚明讲,会有童女怀孕生子。到了基督降生时,马太引用以赛亚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3)(参路一3134

    对照马太和以赛亚的话,可见这预言按字义完全应验在马利亚身上。有人想从单字的意义上下功夫,以否定这超自然的神迹。他们力证“童女”可以译作“少妇”。但少妇生子怎么会成为兆头?那一个少妇不会生子?与先知说预言的原意不合。(详参本书第八章“正确的以经解经”<例解105>,在此从略)(以下<例解269-275>都是按字句实意应验)

 

例解269  :基督降生伯利恒

 

    弥五2——“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

先知弥加在主前约七百年预言基督降生在伯利恒,完全按字义应验。马太福音记载东方博士来寻访降生的君王主耶稣时,祭司和文士告诉希律王,基督当生在伯利恒,并引用弥加的话:

    太二5-6——“他们回答说,在犹大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

    最希奇的是当时约瑟与马利亚原住在北方的加利利省的拿撒勒,且是贫苦人家,不可能南下犹大省生孩子。但当时政府下令各地人民要各归各城“报名上册”(登记户口),因而约瑟带马利亚回本乡登记。却巧妙的应验了先知的预言,基督降生在伯利恒。

 

例解270:被卖三十块钱

 

    亚十一12-43——“我对他们说,你们若以为美,就给我工价,不然,就罢了。于是他们给了三十块钱,作为我的工价。耶和华吩咐我说,要把众人所估定美好的价值,丢给窖户。我便将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了。”

    这预言完全按字义应验。犹大卖耶稣后,良心发现,把三十块钱还给祭司长。他们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圣殿的库里。”就给了窑户。参马太福音廿七章9-10节:

    太廿七9-10——“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买了窖户的一块田。’……”

 

例解271  :基督为罪犯代求

 

    赛五十三12——“……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务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这话在基督受死时完全应验。因他果然被钉在两个罪犯之中。他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话,就是为罪犯代求,说:

    路廿三34——“父阿,赦兔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在无辜被定罪,又饱受凌辱戏弄,然后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竟不是为自己呼冤,乃是为罪犯代求。现今他已升到神宝座的右边,仍为“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代求,因而要拯救他们到底。

 

例解272:骨头一根都不折断

 

    民九12——“……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他们要照逾越节的一切律例而守。”(参诗卅四20

    主受死时,犹太人因不想让尸首拖到过节,便先打断犯人的腿,要他们早些断气,可以安葬。

    约十九32-33——“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

    注意:按犹太人的律法,是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若然,基督的骨头不可能一根不断。但当时犹太人没有执行死刑的权力,所以只能照罗马人的刑罚处死。结果应验《圣经》的预言。

 

例解273:以色列人被掳七十年

 

    但九2-3——“……我但以理从书上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七十年为满。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

    耶廿五11-12——“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这些国民要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七十年满了以后,我必刑罚巴比伦王,和那国民,并迦勒底人之地,因他们的罪孽使那地永远荒凉。这是耶和华说的。”(参耶廿九10

    按历史事实以色列人确实曾被掳到巴比伦,且七十年后归回圣地,是已经应验的历史事实(拉一1-4)。

 

例解274  :圣殿被毁

 

    太廿四1-2——“耶稣出了圣殿,正走的时候,门徒进前来,把殿宇指给他看。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不是看见这殿宇么?我实在告诉你们,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

    主后七十年罗马大军攻陷耶路撒冷时,圣殿被火烧至全毁而应验了主的预言。注意:主后七十年的耶路撒冷被毁,并未完全应验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廿四章下文所说的预言。(参下文<例解279>耶路撒冷被毁之预言)

 

例解275  :以色列人分散万国

 

    摩西在五经里面屡次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们不诚心敬拜神,遵守神的律法,就会被分散在列邦之中。

    申廿八64——“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参利廿六33;申四27

    在主后七十年,罗马提多将军攻陷耶路撒冷以后,以色列人果然被分散到列国,直到1948年才复国。

    以上所有预言,都很准确的按《圣经》上所说字面的意思应验了。所以,预言除非上下文、或经文本身己显出象征之用法,都应该按字义应验。否则就不算是已经应验了。

    解释预言的困难,在于解经家对于什么预言应列为象征性,什么预言应按字面实意应验的,什么是已经应验的,什么是还未完全应验的,常有不同的见解。这些不同的见解,字意或文句上的争论其实不算是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在基本的信仰上有差异,因而“必须”将凡是有碍于其基本信仰的解释,都要咬文嚼字,旁征博引一些经外的考据,解释到与他们宗派所已持定的信仰相合为止。笔者以为所有的经外考据,以及过分的咬文嚼字的解经,都远不及根据上下文的实意领会更为可靠。就如有关基督自己对耶路撒冷被毁的预言,正是最好的例证:

 

例解276:基督自己说的预言

 

    马太福音廿四章至廿五章是基督自己说的预言。有不少人认为已经应验于主后七十年,即已应验于历史,已经不再是预言,而是历史了!但单按马太福音廿四章,就有许多重要的事从未在任何历史中发生过。如:

 

1)天国的福音并未传遍天下,仍有许多人未听过福音(太廿四14)。

2)并未有“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以后也必没有”的大灾难发生过(太廿四21)。

3)象历代以来虽有假先知假基督的出现,但“那行毁坏可憎的”“那敌基督者”并未出现过(太廿四15  ;约壹二18  ;帖后二3-4)。

4)从未有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从天上坠落、天势震动的大灾祸发生过(太廿四29)。

5)主耶稣从未驾云荣耀降临,地上万族从未因他降临“哀哭”,这       些事从未发生过(太廿四30  ;参启一7)。

 

    不少素来认真按字义解经的专家,对于基督的再降临,却把许多重要经文列为“理应”按象征或寓意解释,才符合他们的原则。

    这是令人感到非常可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