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逃避困难而有的偏见
例解215 :信而受洗
有些基督徒虽然信了主,为着避免家庭的反对,不愿意受水礼加入教会。于是他找到路加福音廿三章34-43节的经文——“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悄他说,你不是基督么?可以救自己和我们罢。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么?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那个钉十字架得救的强盗,也没有受洗。主耶稣确实地保证他会跟那稣一起在乐园里。可见不受洗也一样可以得救。
另一方面,得救既然根据生命,凡已确信耶稣的,就已重生得救了。那么有了基督生命的人,理该可以记念主,一同擘饼。这样,再推进一步,虽然不受洗,也该可以擘饼记念主了。
但主耶稣所给我们的吩咐与榜样却是这样:
太廿八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太三15——“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他。”
整个问题是在于:为什么要这样拐湾抹角的避过受水礼那件事?根本的原因,是要逃避他所要面对的家庭的反对。
我们不能否认有些人要信耶稣,为着受洗的问题,会遭受家庭厉害的反对,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不容易应付。可是从《圣经》的角度看,存这种态度来读《圣经》,就不能得到正确的领会;因为你已有一个自己必须解决的问题,有了一个心意,一直要寻找能逃避这困难的《圣经)根据。这样就失去了一心要遵行神的旨意的态度。这种心态不会找到真理的正意,纵然找到了,也不想承认。
所以,除非放下偏见,不然就不可能正确的领会《圣经》。路加福音的强盗的确没有受洗,而得主耶稣应许和他同在乐园。但是,你不是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你更不是现在就要死了,没有机会受洗。十字架的强盗的例子并不适用在你身上。
况且主耶稣亲自为我们立了榜样,他去受约翰的洗礼时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他自己受洗为什么说“我们理当这样……”?显然是为我们立了榜样。他又在复活的显现中吩咐门徒去使万人作他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所以受洗是明明列入大使命中的吩咐,信徒理当忠实遵守的。
按(徒二37-39,八36-38,十47-48,十九4-7)这几处经文都给我们看见“受洗”是明显的一种见证,在人面前证明我们已经归属于耶稣基督,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在十字架受死的功劳,与他同死,同复活了。不受水礼就是不肯正式公开承认你的信仰,而且不符合基督升天之前所颁给教会的命令(太廿八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