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解与灵训

 

    误用“灵意”解经的原因,是因为不会区别《圣经》的正解和教训。我们要先明白《圣经》的正解,然后选取其中的教训应用在生活上。但不要把可应用的教训就当作是经文本身的正解。这点很重要。

    有好些误用“灵意解经”的人,可能就是在这方面出了错误。另一方面,可能未深入了解经文,就把表面的意义当作完满的解释。若再加上引伸的教训,就会更离题了。但大多数信徒可能曾经过这个阶段,所以不要过严指责这类误解,或归咎于他们的牧者。他们在知识和方法上可能稍微幼嫩,但他们爱主的心态与追求,较之满脑子“《圣经》知识”者,可能毫不逊色。

 

    文字与语言,在整段的记述中,有时了解其背后的含意,比较表面的意义更重要。虽然在法庭上,这类在语句背后的含义完全不被接受。但在神的话语中,神所要教导我们的不单是字句,而是要我们从字句中明白神的心意,行他所喜悦的。在研读神的话时,不要动轨摆出“严明公正”的大法官、大律师、或高等批判家的姿态。这种心态可能拦阻我们得不着经文中的真义。兹举一、二例如下:

 

例解155:听命胜于献祭

    撒上十五22——“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干公羊的脂油。”

    旧约整本利未记,详记神吩咐摩西教导以色列人如何献牛羊为祭,为他们赎罪,或表示感恩。但在此先知撒母耳竟责备扫罗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因为扫罗王虽在口头上解释同意百姓要把上好的牛羊献祭给神,实际上却是自己贪爱这些“财物”(撒上十五19)。所以先知解明神所要的其实不是牛羊,而是借这些礼仪教导他们“听命”与“顺从”。神要人从心里敬爱他而顺从他的旨意,不以按仪文表面的听命为满足。

    先知弥迦对当时的“以色列家”所说的话,指明有关献祭的真义,与撒母耳的观念相合。如:

    弥六7-8——“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可见先知们明确的指出神所要的不是仅按字句行献祭的礼仪,还要人明白其中的精义。即听从神的命令,行神所看为善的事。这正是主耶稣一再重复对当代的法利赛人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太九13,十二7

 

例解156:开到水深之处

 

    路五4-5——“讲完了,对西门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西门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

    路加福音五章1-11节记载主耶稣吩咐彼得将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

 

1)让我们先了解这两节经文的意义,到底彼得是否整夜都没有开到水深之处,因而主耶稣吩咐他开到水深之处,才得到一网的鱼呢?当我们解释第45节时,要注意他们对话的次序,不是彼得先对主耶稣说,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得到什么,然后主耶稣回答他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如果是这样,就含有他们未曾把船开到水深之处,而现在主耶稣才叫他们开到水深之处的意思。

    但这里第4节是主耶稣先对波得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然后彼得回答主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得着什么。”这回答的意思,就包含了他们已整夜不论在水深或水浅的地方,都已下过网了,却得不到什么。他们对话问题的先后,意义不同。况且根据一般的常识,彼得是个有经验的渔夫,断不至于整夜只在浅水的地方打鱼,而下到深水之处。

 

2)这样,对这两节经文我们应该领会作:彼得虽然到过水深之处打不到鱼;但是因听从耶稣的话,他还是去了。这是我们对45节的了解。

    然后,根据这样的了解,我们可从这两节经文得到一项重要教训:就是我们应该象彼得那样绝对依从主的话,在我们以为不会有效果的地方,还是信服主的吩咐而作工。这样就可能得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3)这是根据“解释”引申出来的教训。这教训就是我们应用的部分。解释是注重我们怎样了解那段经文内容的原意。正确的解释和应用有很密切的关系,但却不能因此把教训当作正解。有时因应用和正解分别得不清楚,所以很多人就把这种生活上的教训,当作是灵意的解经,在模仿别人怎样取得教训之中,产生错误的“灵意解经”,甚至变成随意的解经。

 

4)信徒不可以随便将《圣经》的文字寓意化。总要留心读上下文,领会整段文章的属灵意义。但全然否定《圣经》中之属灵意义的结果,必定重蹈当日法利赛人和文士们的错误。他们虽然很有资格咬文嚼字,却把活的《圣经》读成“死”的字句。他们虽然都是研经专家,却被主耶稣看为不明白《圣经》的人,那真是可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