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译经与释经的关系

         中国人一向非常重视语文,对经典更是如此。因为语文代表思想,也影响思想。

         在基督教传入中国一百年之后,本世纪初,中文译经(部分或全部)有了二十七种,加上九十九种方言拼音译本,包括十种方言,真是百家争鸣,其所造成的混乱情形,可想而知,信徒莫衷一是。

        感谢主,经中西基督徒学者的协力,译成了和合译本。经教会一直采用,圣灵动工,教会奋兴,福音传开。这正像是灵火由天降下焚烧,印证神悦纳所献的祭物。而我们也感谢敬佩译经者慎重敬虔的态度,才得圣灵启导,有如此杰出的成果。

        在这一代出现了现代中文译本,不仅不是标准译本,而且有的地方比Living Bible的意译更自由,更大胆,更任意加添删减改易,忠实的译者风范,慎敬的译经态度不见了!就以开头来说:

         太初,上帝创造宇宙,大地混沌,没有秩序。怒涛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笼罩着。(创一1--2《现》)

       「太初」跟「起初」不是一回事,读中文圣经的人都知道。而「宇宙」跟「天地」比起来,哪个容易了解?这还不说。「宇宙」的意义是什么?「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准南子》注)是空间时间的综称,只是借指天地,为什么不直言天地?再看约翰福音: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经存在;道与上帝同在,与上帝相同。在太初,这就与上帝同在。(约一l2《现》)

        谁都可以去比较,更现代,更进步,更容易了解的地方在哪里?至于「怒涛澎湃的海洋」,连在 Living Bible里都找不到,是任意加添上去的;特别是「海洋」,尤为莫名其妙了,因为海洋是在创造过程中的第三天才有的,违反逻辑次序。

        译者似乎有种抑制不住的,爱加用形容词的倾向。这种文人早期意型,似难避免;但加进经文里,就不可原谅了。例如:「你为什么生气?为什么愁眉苦脸?你要是做了正当的事,你自然会显出笑容,……」猜得出这是什么话吗?是现代中文译本改译的创世记第四章六、七节的「你为什么发怒呢,为什么变了脸色呢?」

       再看现译:「约瑟体格健壮,英俊潇洒」。(创三九6「约瑟原来秀雅俊美。」)剩余的形容词哪里来的?接下去:「不久,主人的妻子向他频送秋波。」这种庸俗的字句,现代的言情小说都嫌肉麻陈腐弃而不用,竟有人拾起来放在圣经里!如此现代!

        也就在创世记第三十九章,记约瑟的事迹,和合本译得非常认真而且好,其中有个重要的字:「手」字。英文KingJames Version也都有,可惜几个新译本忽略了。

         波提乏从以实玛利人「手下」买了约瑟。(一节)

         耶和华使他「手里」所办的尽都顺利。(三节)

         主人把家中一切都交付他「手」。(四、六、八节)

         约瑟把衣裳弃在妇人「手」里。(十二、十三节)

         司狱把监里的事交约瑟的「手」。(二十二、二十三节)

        手,表示所有,管理,引导,也表示掌握把柄。约瑟落在人手里,服在人手下,手中作事殷勤忠心,更有神的手引导他。这不但是文学上的美妙,更也有释经上的重要。

        你不感觉意外吧?凡是好的都删去了。这才叫是「现代」?如果保留了,又有什么不现代的地方?又有什么难懂?

        说到这里,就再看看「脚」吧。脚,表示立场,行动,地位等。

       「我们的脚也没有偏离你的路。」(诗四四18)被改成了「也没有反抗你的命令。」(《现》)

       「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使我脚步稳当。」(诗四○2)被改为「他把我安置在磐石上,使我安全稳当。」(《现》)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三一8)被改为「你把我安置在稳当的地方。」(《现》)

        初期教会把田产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四3537,五2)以后,欺哄圣灵的妇人仆倒在「使徒脚前」(徒五10)。现代本竟改译为「交给使徒」。

        谁能看得出改译的好处在哪里?

       再如「轭」在圣经中表示工作,服事,权柄,婚姻等涵义。「把铁轭加在你的颈项上」(申二八49),是说服事敌人的苦役。所罗门王崩逝后,以色列人民申诉在他治下「服重轭,作苦工。」(代下一○4 )以撒为长子以扫祝福,说到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挣开他[事奉兄弟]的轭。」(创二七40)主耶稣来是使人自由,他应许说:「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一28)「轭」是一样的字,但性质不同,所以可作对比。

        但现代本译为:「你父亲所罗门使我们背负重担。」(代下一○4《现》)又把以撒的祝福改为「但当你反抗他的时候,你将摆脱他的枷锁。」(创二七40《现》)同一个「轭」字,竟化为不同的「重担」和「枷锁」!违背翻译常规常理,叫人信不下去。原因在哪里?规范在哪里?

        不知为了什么,在圣经标题上用起工夫来。诗篇第一百十九篇,大家都知道属于「字母诗」,每八节是由希伯来文的一个字母起,从头到尾依次用了所有二十二个字母,无从加小标题。但在二十多年前,排印二段式圣经的时候,多出了些标题来。有一位朋友指给我看,觉得莫名其妙。看看这样的字句:「谦受耶和华命令者学习智[原印误]识」,「仰望耶和华判语者不致蒙羞」,「盼望耶和华应许者救出逼迫」,「遵[原印误]敬耶和华训诲者不容欺压」,「爱慕耶和华律例者免除惧怕」,「敬爱耶和华诫命者立为公义」,……更有一句「遵行耶和华灯光者免入网罗」!请问谁说得上什么是「遵行耶和华灯光」?不成话!差不多每句话都是乱按的,有的与经文内的意思不符,有的是本句不通。我们知道标题不是圣经原文有的,但不可以离谱到这种程度,简直成了「不经之言」。

        现代本对于同一篇的标题,虽不说「一蟹不如一蟹」,但也好不到那里去,只是武断妄加,说不上什么提示。八十一及一四五节重复「求主解救」,不知是什么理由,何不多重复几次?

       圣经到底原是古代语文,到现在,最近的也将二千年了。真理是不会变旧的。有些名词倒不必完全趋新,应该保持文化环境的关联。就如:「主」,「拉比」,「大人」,「夫子」,「师傅」,都改成了现代的「先生」,反而不能接近原来表达的人际关系。至于官职或专业称呼呢?只能采用相近译名,原没有刚好恰合对等的。「巡抚」既不恰称,「总督」就对了吗?不见得。President「总统」固然常用以作为政治领袖的衔头,但早些年还不过是军营的中级头目,更可以译为现代的商店老板。「硝皮匠」是种行业。现译为「皮革匠」(徒一○6《现》),就非古非今了。又如圣经记载主耶稣在世时说的话:「大利大古米!」(可五41)「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太二七46)都不是新约的记录文字希腊文,显明不一定限于当时所习用的话。

        这些都是从最基本的原则,几乎是无可置辩的常识性字句来说。至于修辞造句上的差异,语词的正讹,真是难以尽举了。当然,这不是说现代译本一无是处。因译文再好,也不过是传达原文的意思;而圣经本身是至美至善的真理,只要忠实传真,不自添油加醋,自然是佳妙。因此,现代译本还是比「旧酒」差得远咧!

        有人引用主耶稣在十架上的话说:「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三34

啊,但愿他们能晓得,能相信圣经是神的话。愿圣徒能选择圣经。

 

修订

         这里不全是说现译者的低水平。因为圣经内容体裁既有限制,译本高到某种程度,可以改动的限度就很小了。如果为改而改,为求异而修,只有弄巧成拙。最合宜的办法是除非确知有必要,就不要改动。这在别的语文,也有类似情形。

        在修订过程中,问题最小的该是译名。一般以约定俗成为宜。现代译本好像根本不知道译文词汇应该先列表对照,改译要定个标准,哪些要改,哪些不改,如何改法,给人的印象是十分草率行事。

        现代本对「他施」这名词的处理最差劲。也许是因为难确定其地域,就译成了「远方」;「他施船只」分别译为「远航船只」和「大船」(王上一○22,二二48;代下二○36;诗四八7);或干脆不译(代下二○37);有时却改译成「西班牙」(创一○ 4;诗七二10;赛二16);而有「他施的船只」却改为「在海洋上的水手们」(赛二三1)。这算是哪门子事!

         有的地名古时与现在不同,如果是译音,改照今名自然不会有大问题。但名字是改了的,就该照当时的情形,用当时的名称,最多加注今名。圣经里面本就有这样说明的例子。否则,古人用今名,看来像是额外加添的「预言」。顾况对白居易说:「长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居」,就有些怪怪的了。

        旧有译名有的不妨改动的,但要改进才好,而且要求统一。如「流便」可改,大致可以同意;但改为「吕便」就不大好了。因为原译的「便」(Ben)字,多是有「儿子」的意思,如便雅悯等。如果改为「流本」,「本雅悯」,就可音义兼顾了。

        说到译名音义兼洽,是一种艺术。如「耶洗别」原名有「贞洁」的意思,很恰切(虽然其人不如其名)。为什么改成「耶洗碧」(王上一六31)?不改为是。

        最后,说到一节最为大家熟悉的经文,也改得最使人痛心。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现代译本改为:

        上帝那么爱世人,甚至赐下他的独子,使所有信他的人不灭亡,反得到永恒的生命。

       现译者想必很得意;不是常有人说过吗?加上「那么」二字,才可以表达“So loved the world”。其实,看看和合译本,「上帝爱世人」,爱到一个地步,「什至」把他的独生子都赐

给了世人,意思并无不同,而已隐含了「那么」的意思在内,这是很容易明白的。而「独子」在读声上不如「独生子」,而不如原译的著重于「生」字。(不是吗?并没有必要避免吧?)「不灭亡」自然声韵上不如「不至灭亡」;「反得到」,要不就用「反而得到」;但都不如「反得永生」。

        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家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把翻译界定为三类:直译(Metaphrase),意译(Paraphrase)和仿译(Imitation)。译经不是释经,应该以直译为主,这是用不着多说的。须知华人还是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有一定的信仰准则。

        圣经是神的话。既接受圣经为神的话,在翻译与制作上,就务求尽善尽美。马丁路德的德文圣经译本,廷岱勒(William Tyndale)的英文圣经译本,都成为他们本国文字的典范。在印刷方面,谷腾堡在发明活字印刷之后,首先印的是圣经,在五百多年前(约一四五○年)的出品,已极为精美。几年前,在英国拍卖的《亨利的福音书》(Henrys Gospels),售价达七百多万美元,创下艺术品价格的最高纪录。(见SmithsonianBook of Books1992.)华人虽不以印刷精美著称,但我们有理由希望华人出版的圣经会好些,译文,印制,都是同一原则:因为我们所事奉的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