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译经与释经
教会所受的迫害过去以后,想不到所受的痛苦会来自圣经!因为对圣经的解释不同,产生了许多的纷争;而在另一方面,圣经无私的道德标准,给不能遵行的当权派极大的不便和不安。于是,一二二九年的土路斯大会(Synod ofToulouse)决定,禁止平信徒拥有圣经,任何翻译尤在禁止之列。
但从人民手中取去圣经,就是使社会失去道德的准则,播下了败坏的种子。不到一百年后,巴黎大学教授道德家尼哥拉·克里孟(Nicolas Poillevillain de Clamanges, 1367-1437)就指出,忽视圣经是道德败坏的根源。
圣经是神的旨意,用人的语文写出来,为的是要把神的旨意传达给世人,使人信而得到救恩,使人领受而遵行,在地上过荣耀神的生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有译经与释经。
译与释
译经与释经既是异名,在理论上应该是两回事。但在实施上,很难绝对区分。不但在习惯上,许多译本都附有注解;即使是没有加注解的译本,在用字上遇到可有几个不同的选择时,译者取此而舍彼,在基本上就是决定其意义,也就同于释经。
人类基本上有社群性向,所以寻求传通,表泄自己的意见。因为心中有了先存的意见,所以在听受别人的话,读别人的文章,总是把自己的「成见」加进去;如果有机会的时候,也会表达出来。英国大文学家约翰生(Samuel Johnson,1709-1784)在他一七五五年著名的《英文大字典》里面,也不免注入自己的意见,对patron一词给下了近乎刻薄的定义。文艺复兴的文学泰斗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Gerard,1466-1536)一生喜欢为文讽刺假冒为善,在他的希腊文——拉丁文新约全书中,也不时借题发挥。其中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十二节,伊拉斯谟注释说到神父「被允许淫乱,可以自由蓄几个妾,只是不可娶妻。」使读者不得不揣测,这与他自己出身为神父的私生子有关。虽然罗马天主教为了维系信仰统一免陷于混乱,仍奉行耶柔米(St.Jerome)的武加大通俗拉丁文译本圣经(405年),但伊拉斯谟批判了其中许多误译,自然也影响注释。
在英国,因为地理上与欧洲大陆有海峡相隔,思想上也发展成趋向独立。早在一三八○年,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29-1384)将当时通用的拉丁文圣经译成中古英文,以启迪教化人民。
宗教改革运动,印刷术的发明,都有助于圣经的译成多种语文。在另一方面,圣经的普译,印刷术的普及,也有助于宗教改革。圣经真理的光辉,「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一一九130),可以照亮教皇制度下无知和腐败所造成的黑暗。神的话是他的权能。
一位英国青年学者廷岱勒(William Tyndale, 1494-1536),在与崇奉教皇的罗马教学者辩论时,说出预言性的壮语:
我不管教皇和他的规条;如果神假我以年,在短短几年之内,我要使扶犁耕田的农家孩子,比你更懂圣经!
廷岱勒的话,实在可追溯到伊拉斯谟的源流。在新约圣经绪言中,伊拉斯谟写道:
我能希望每位妇女可以读福音书和保罗书信。当圣经译成每种语文的时候,不仅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连土耳其人和回教徒,也可以读了明白。……扶犁的农夫可以吟诵经文,织布匠在梭杼住回的韵律中吟唱圣经语句,路上的旅人也可以讲述圣经故事,消除途中的闷倦。
一五六○年日内瓦圣经的出版,是廷岱勒壮语的实现。在一五二四年渡海往欧洲大陆。(因为英国那时还未归于更正教,情势所迫,不能在国内自由译经。)流浪十年之内,廷岱勒把新约及大部分旧约圣经,从原文译成了现代英文!新约全书早于一五二六年出版;一五三六年,廷岱勒为译经而殉道,工作由别人继续完成。
廷岱勒燃烧的信念,最后倾奠上自己的生命。日内瓦圣经出版后,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圣经。所谓英王雅各钦定本(King James Authorized Version),有百分之九十是根据廷岱勒的日内瓦译本;以后的各种译本,也大部分取法于日内瓦圣经,由此可见其译文之严谨与高明了。现行的钦定本,修订虽已达五次,却只是因字的结构拼法不同,或字义因时间变迁,为了避免误意,作最低限度修订。廷岱勒十年勤劳工作的成就,比亚力山大大帝十年征服半个地球的勋绩更伟大,影响更深远,更永久。
注释的问题
虽然英王雅各钦定圣经,取据日内瓦译本那么多,但那位用他名字的英王雅各,饮水却不思源,对日内瓦圣经大表其不满。这个有名的故事是这样的:
英国女王伊利沙白一世,于一六○三年三月逝世;因她未曾结婚,没有王嗣,由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继承大统,是为英王雅各一世(King James I)。他是一位很热心,而有神学知识的王。他曾经出版过《灵鬼论》(Daemonologie,1597)兼论天使及鬼魔,是此类作品之中最早的;他自以为也能释经。在就英王位第二年,一六○四年,就在泰晤士河上的翰浦屯宫(Hampton Court)召集当时的著名学者开译经会议。雅各王躬亲参加,并且讲了话。他说:「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看见完美的英文译本圣经,但我以为日内瓦圣经是最坏的译本。我希望大家集全国最好的学者,共同努力,译成一个统一的译本,以供各教会诵读使用。」
善体王心的伦敦主教班可乐福(Richard Bancroft),看出问题不在于已使用半个世纪的日内瓦圣经译文上,而是出在其独立的精神,就建议说,以后的译经应该不加任何注释。王极表赞成,认为「智者所见略同」。雅各王指出不合御意的两个例子:一是在出埃及记第一章二十一节:「收生婆因为敬畏神,神便叫她们成立家室。」日内瓦圣经注说,在王的命令与神的旨意违背的时候,顺从神而违背王命是应当的。另一处在历代志下第十五章十六节:「亚撒王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亚舍拉。亚撒砍下她的偶像,捣得粉碎,烧在汲沦溪边。」日内瓦圣经注释,认为应该把老太婆处死刑,像处理亚舍拉偶像同样炮制,不该便宜了她;因为旧约律有明文,造偶像的该处极刑,不能只对付产品。王认为像这种恶注,会使人民造反,十分危险,是要不得的。(注:不久之后,班可乐福主教便荣获晋升极品、成为总管全英教政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其实王的担心假借圣经注释作「思想走私」,也并非完全无因。那时,清教徒已渐发展成势力;而在三十年后,一六四○年的清教徒革命,就把英王查理一世斩首了,而其军中使用的圣经恰是日内瓦译本。
另一本加注释的英文圣经,是附有次经的「贝主教译本」
(Bishop Beeke’s Bible,1551),其新约部分也是参考廷岱勒日内瓦译本。其有名的注释在彼得前书第三章七节:「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识]和妻子同住。」读者发现,注:「……如果她不顺服,不帮助丈夫,就得把敬畏神打进她的头脑里,她就知道学习尽她的本分。」这译本就得了「打老婆圣经」的雅号。幸而这个译本从未广受欢迎。
注释不是圣经
我们都知道,圣经的注释不是神启示的话;也从未听说过,注释圣经的人夸称是神启示的话;而且在形式上也有不同,很容易分辨出来。虽然如此,这并不减低注释的影响力。读经的人,像是有一种意识上的惰性,半自觉的顺流而下,把注释当成是神的话的解开;一般不习惯于批判性思考的人,更容易先入为主,以为是唯一的解释。这就像是中国古时读《四书》的人,把《朱子集注》也读进去,以为与「子曰」有同等权威,是唯一的正解。
译经的人应该严谨忠诚,更应知道是神的话,存敬畏的心
事奉,才可以言无所苟,不敢随便。人对了,翻译的作品才对,「道行而志通,慎率民而一焉。」(《荀子》「正名篇」语)这是说,语文有标准了,才可收到正确的传通效果,不是「吹无定的号声」,而有一致的正确信仰与行动。论到译经者的条件,马丁路德说得好:「译经者需要有一颗真正虔诚的、信实的、勤勉的、敬畏神的、有经验的心。一个虚伪的基督徒,或激烈分子,都不能作一个信实的翻译者。」
至于注释圣经,也该知道是为神作的,要特别小心,不可乱伸乌撒的手;就是连分段与加小标题的事,也不能轻忽。外行人固然搞不得,不敬虔和没有原则的人,也不能任意从事。神是轻慢不得的,我们都要在永生神面前交帐!
至于读者也有自己的责任。首先,要求圣灵的引导,虚心求解,借着虔诚的祷告,有敞开和清洁的心,求圣灵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也该知道,注释是人加进去的,意见可能各有不同,而且各家的多种注释,可能无一是对的,是要帮助人明白神的话,如果注解确当,也能帮助人明白神的话,但也可能注入自己的成见,为要显明自己有理。圣经是真理的圣灵写的;惟有原作者(圣灵)最知道他自己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