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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如果我們屬靈的眼睛是開起來,就能看見神所說的是甚麼,就會感到自己還不夠。只有一個態度就是俯伏在神面前,仰望祂的憐憫,求祂把我們拉到祂的路上來,重新起頭,沒有停留地向標竿力前,領取祂榮耀的祝福。 -所看見的,正如我們所聽見的。」(詩四十八8) 聽見了,還需要看見來證實。我們聽見了真理還需要看見真理。聽見的知道和看見的知道不同。真的知道祂,是由於聖靈的啟示(弗一17),啟示就是揭開給我們看見。 我們不只要聽見,還要看見。約翰福音第九章十一節瞎眼人聽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但他還沒有看見耶穌,他把耶穌當先知(約九17),他知道自己從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約九25),但還沒有看見主自己,也知道神不聽罪人(約九31)。當主耶穌聽說他被趕出會堂去,後來遇見他,就是:-你信神的兒子麼?」他回答說:-主啊,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祂呢?」耶穌說:-你已經看見祂,現和你說話的就是祂。」他就信祂並拜祂。(參九35-38)只有看見主的人,才能相信並敬拜,而不是盲目的信,盲目的拜。 列王紀上第十章第一至五節:示巴女王聽見所羅門的名聲,就用難解的話試問所羅門……示巴女王來見了所羅門,……就詫異得-神不守舍」。-所聽見……及至我來親眼見了……越過我所聽見的風聲,……常侍立在你面前聽你智能的話,是有福的。」(6-8) 示巴女王一切所要求的,所羅門王都送給她。(王上十13)另外,他照自己的意願,饋送她超過她所求所想的(弗三20)。 驕傲是最愚昧的,謙卑的人才能蒙恩。只有當我們來到豐富者的面前,才感到自己是貧窮。只有活在祂面前的人,才能認識自己的真實情況。虛心再虛心就會得到飽足。我們不能以知道為滿足,因為這並不等於我們就是有那樣的生命情景,乃是要有真實的看見,並有實際的學習。 今天多麼需要更多地看見主,正如當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她說:-我已經看見了主」(約二十18)。只有看見了主,才能把主對她說的那話告訴門徒。-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所見過的。」(約三11) 述說主話語的,必須先遇見主;遇見主的人,出來傳說主的話語,是多麼榮耀! (四) 被提必經之路,就是十字架的路。沒有走十字架的道路,沒有經歷十字架的工作,就不可能被提。 十字架的道路,是不救自己的道路。主在十字架上不救自己,才能救別人。在跟隨主的路上,所經歷的許多苦難,我們常是為自己解脫,想方法拯救自己,但主要我們學習忍受十字架。 路加福音第九章二十三節-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十字架是被棄絕的地方,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四十六節主說:-我的神!為什為離棄我?」 十字架是受死的地方,這一個受死的苦完成神救贖的計畫。神工作的原則,是借著死帶進復活。十字架是榮耀神的地方。在人看為羞辱的十字架,卻是遵行神旨意的道路。遵行神旨意是最高榮耀的。 認識十字架、歡迎十字架、接受十字架、經歷十字架、高舉十字架、榮繀的十字架,帶出生命來。 一個人在主手中有用,就必須在主手中被擘開。當我被主吸引跟從主的時候,就自然吸引許多人一同跟從主(歌一4)。 要帶領眾聖徒愛主、跟從主,不是講跟從主的真理,乃是我們本身是一個被主吸引跟從主的人。眾聖徒的屬靈情形,跟我們發生了關係。 一個人要叫別人因他得福,乃是在乎他是一個聽從神話語的人。奉獻就是聽從神的話,這和聽見神的話不同。獻上是神對人的試驗,奉獻是有地點的(祭壇),不是任何地方可奉獻的。 基督獻上自己,順服神以至於死,並且死於十字架(地點),奉獻的本身就是犧牲(燔祭),就是自己損失。奉獻也是敬拜神,同時手�堮陬菑鶨M刀(創二十二5-6)。刀要殺兒子,火要燒兒子,要親手綁獨生兒子,把他放在祭壇上,並伸手拿刀要殺兒子。這些都是實際的具體行動。 這一種奉獻,就是不留下所愛的給神。這一種奉獻,蒙神賜大福,子孫眾多,得仇敵城門,地上萬國都因其後裔得福。 在跟從主的路上,試探是層出不窮的,所以我們的�堶戚n清楚,才不致被似是而非的事所迷惑。 我們的路是拿撒勒人耶穌的路。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憑人的思想,利用屬人的會來作神的工,卻不知自己是被利用了。無論他們講得多有道理,但主不在其中,這是多年來事實已證明的。人越誇耀自己所認為對的,就越落在自己的黑暗�堙C自是的人要看見光是難的,因為神的光向他關閉。哦!可畏! 我們既被分別為聖,即專為祂所用。如果我們的主是被世界棄絕,我們怎能期望世人的歡迎?基督教的世界(!)與世俗聯合苦待神的忠心兒女,我們的心怎能容忍? 感謝神!祂已動了善工,各地都有新興起的忠心兒女,對屬靈的實際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願我們更忠心於主,走完十字架的道路。(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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