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聖靈的能力 讀經:路加福音第四章十四節:「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他的名聲就傳遍了四方。」 在五旬節以前,門徒們的主要特徵,就是在靈性上軟弱無力。在四福音書裡面,我們到處都能看見這種靈性軟弱的光景。那時他們在真實跟隨主耶穌中,算是完全失敗的。他們的生活,不能在世人面前見證出是主的門徒或主與他們同在。他們對主耶穌雖是忠心的,但常被仇敵打敗了。在那時他們的生活,完全表現出驚人的灰心與失望。 主耶穌在上十字架以前,並在復活以後,常對門徒確切的說到他們要得著能力的應許,這能力可使他們真實的為主作見證,這應許在聖靈的本體上,確已應驗了。在五旬節的那天,聖靈在一間樓房裡,降臨在門徒身上,其顯著的同在與結果,就是神聖偉大的能力,代替了他們在五旬節以前的軟弱無力。現今神的子民們,對這能力的需要感覺到深刻迫切極了。 我們在生活上,並在基督服事的範圍內,常因缺少這種能力而嘆息失敗。但我們卻不明白這應許已經賜給我們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徒一8)因此信徒軟弱無力的生活,乃是一種不健全而且有罪的生活。在事實上,信徒在生活及工作上缺少能力,乃是違反神的整個應許的目的。 有人給「責任(Responsibility)」下一定義說:「責任就是我們對神賦與才能的反應。」這一句話是真實的,我們對這極易認識的聖靈能力的反應,就是要對這世界盡我們的最大責任。這世界正期待著我們應當見證基督的真實。但信徒對於聖靈能力的性格,常有一種普遍的錯謬觀念。 有許多的信徒,常渴望從聖靈得著一種希奇的東西,其實這東西是他們永遠不能得著的。我們常以為領受聖靈的能力僅是為傳道、為勸人悔改、為對神對人,作偉大的事工。我們常因忽略和不認識聖靈的真實性格,而活在危險的裡面。凡信徒們雖不能都被召去作傳道者,或作教會中的領導人,但卻都被召去遵行神的旨意。因此聖靈的能力,可概括的下一定義說:「聖靈的能力,就是祂在我們心裡,或藉著我們以成全神的目的與計劃。」 這樣,聖靈能力的工作,是以神的旨意為界限。它在任何人生命上所顯現的特徵都是隨著神的旨意而決定。這人蒙聖靈賜他有感力的言語,那人蒙聖靈賜他不自私的祈禱,又有一人蒙聖靈賜他能忍受苦難。總而言之,聖靈賜人的能力,是要人在世人面前,並在神所指定的正常生活與工作範圍以內,完全地榮耀神。有不少的人,已藉著信心而領受了聖靈的應許,但因未經歷到突然而來的聖靈能力以擔任某種工作,竟深深的灰心喪志了。但他們卻不明白那種工作,神未許可他們去作,而是讓別人去作的。 對於這種錯誤的預防法,是要時刻牢記著聖靈能力的每種顯現,完全以聖靈的指引管理為根基。正如神隨意給一個身子,安置了許多肢體,並給每個肢體賜予一種的能力,使它僅能發揮它自己的功用。這一切道理的中心是要我們認識而且要注意下面的事實,這事實就是聖靈所賜的能力,是要我們在世人的面前,為基督作見證。我們不是聖靈能力的儲蓄者,乃是聖靈能力的引導線。神已將這神聖的責任交託我們,這責任就是要我們藉著聖靈的能力,藉著言語和生活,使人認識我們的主耶穌。 人若尋求認識聖靈的能力,必須願意照著神的旨意,擔任這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的偉大事工。聖靈能力與宣傳福音,是一而二,二而一,永遠不能分離的。人要認識聖靈的能力,必須完全獻自己,而且在主的選擇之下,無論如何、何地,甘願作這宣傳福音的工作。 更進一步的說,聖靈能力的真實性,與其同在的感覺,必須在我們心裡,不能困惑或誤認。在許多人的經歷上,聖靈能力是給與那些自覺自己完全軟弱而內心倒空的人同在。這種自覺是永不改變的。有許多人已識透神的信實的程度,他們深信神必應驗祂的應許,因此他們不得不常說:「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十二10)他們喜樂的誇自己的軟弱,使基督的能力常覆庇他們。 在另一方面,人們還有一種危險,這危險就是他們擅自相信他們過去的經歷,自以為過去怎樣,將來還會怎樣。他們於每種日常服事的工作,及每天的行事為人與見證,不肯單獨或普遍的懇切追求聖靈能力的新顯現。主的慈愛方法,是對使用恩典的人,就給我們恩上加恩。凡驕傲而不虛心追求聖靈更新的人,必陷入聖靈能力的貧乏地步,其結果就是常常失敗,羞辱主名。 再者聖靈的能力,僅能賜與住在我們裡面,使我自彰顯高舉基督。聖靈能力的真實憑據,就是捨棄自己並承認這能力的超然是屬於神的,而不是我們的。凡自高自大的人,決不能同時有主耶穌的榮耀。凡願追求在聖靈能力恩膏之下生活的人,必須甘願藉著神賜下的能力,暗暗的作個奉獻的人。像這樣的人,必能在聖靈所賜的得勝生活之中,常常對主耶穌說:「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我們在日常生活經歷中,是否這樣認識祂的能力呢?我們領受了能力以後,是否單單為榮耀我們的救主而活著呢?我們的見證,是否在救人上有功效呢?若是沒有,為甚麼?「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讀經:希伯來書第二章四節:「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許多神的兒女們,對於「聖靈的事」,有一個最普遍的錯誤,這錯誤就是他們對於聖靈的本體與性格及聖靈的特種恩賜,有一種糢糊不清的觀念。神就是這種恩賜的創造和施與者。他們看見福音在最初期時,聖靈在門徒中間,曾使門徒在傳基督及傳道上,有極大的能力。他們看見聖靈充滿的人,真能將世界顛倒哄動了。因此他們盼望在他們的生活上,也能有這同樣的效果。但結果他們失望了,他們常以為他們尚未真正領受聖靈,或者聖靈改變了祂自己的工作性格,或者這種領受聖靈的整個教訓完全是假的。 有人常遇見像這樣的人,並發現他們最後灰心失望及不滿意的原因,是因他們對聖靈的本體與能力,對聖靈的工作與工作者,對聖靈的恩賜與特種恩賜,都缺少清楚的分辨認識。因此我們必須將這些真理,很清楚的指示出來。聖靈的恩賜,是神普遍的賜予祂的每一個兒女。但聖靈的特種恩賜,卻是照著神的意思,決定賜予某一個聖徒,去擔任某種特種工作。 在五旬節那天,那一百二十個領受聖靈之洗的信徒,在工作的結果上,並不都是炫耀顯著。因為他們大多數的人,除為主作見證及結果子以外,並無其他任何偉大驚奇的事蹟。他們都領受了同樣的能力,但這同樣的能力,卻使彼得作偉大而有感力的講道者,使雅各作治理教會的人,使司提反作甘心殉道者,並使其他的人,都暗暗的為基督作見證。那些沒有驚奇顯著的工作的人,我們決不能說是因他們所領受的聖靈的能力,是比較少些。 在前章我是講到聖靈的主要工作,是要我們成聖,要我們日日更新,變成主的形像。凡是確實經歷是聖靈成聖恩典的信徒,決不能在任何特種工作上,都有同樣的恩賜。正如一群孩子,共同從同一的父母分受同樣的生命,但各有各不相同的個性存在,一個孩子因遺傳而有音樂的恩賜,另一個卻有繪畫的恩賜,又有一個卻有機械的恩賜。關於聖靈的事,也是如此。神是我們一切信徒靈性生命的根源,但祂「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恩賜,卻各有不同。這不相同的恩賜,都很詳盡的記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裡,我們細心研讀之後,可引導我們得著下面的四個結論: 一、一個領受聖靈恩典的人,很可能沒有任何顯著的恩賜。這並不是說為基督作見證的工作僅限於少數有聖靈恩賜的人,而其他的人在這神聖的工作上都是無關無分的。凡一切認識主的人,都賦有將福音傳給別人的使命。但他們不能都被神選召,亦不能都從神領受一種能力,去作一種驚奇的工作,因這工作,是那些領受特種恩賜的人所作的。 二、聖靈在賜予恩賜上,有絕對的主權。「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子上了。」(林前十二18)神給每種肢體,都賜予特種的功能,一切肢體,雖都共享身體上的生命,但每種肢體的功能,卻各自獨立,不能相同,並且他們都奉獻自己,以成全身體上的功用。肢體中最軟弱最不俊美的--好像領有恩賜最小的信徒--其重要性還是像最體面最有用的肢體一樣,絕對不能缺少。因此有些信徒在心思中,以為他們若能得著別種恩賜,他們就能更有用了。這種思想,是何等錯誤阿! 三、神給每個信徒,所賜予的特種恩賜,是專為負擔神所指定的特種工作而有。這樣,每個信徒應當忍耐等候神,就可以尋見神對你的旨意是甚麼,然後你可照著你所需要的恩賜去祈求神,以便忠實行神的旨意。 四、聖靈恩賜的種類與程度,有著許多不同,正如神國的工作,在性質上有許多不同的一樣。因此信徒各有特種的恩賜與能力,實在是極其需要的。這種事實,可以解釋神賜予工人們各種不同恩賜的原因。「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羅十二6)這樣,信徒實不應勉強效法他的同工所得的恩賜。倘勉強效法,恐怕他要喪失他自己所已領受的恩賜,而不能作他自己應作的工作了。 任何信徒,不能因他個人缺乏恩賜而不能高舉自己處於人上,竟想像他是被神棄絕,在任何恩賜上無分。凡信主的人,都應詳細觀察,覺悟到聖靈充滿的人,就是領受了神的聖靈恩賜,在世人面前將基督的形像在生活上反照出來。更進一步的說:就是「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四12)這種神聖偉大的工作,足夠我們每個信徒一生一世的去實行了。 第七篇 聖靈的職事 讀經:哥林多後書第三章八節:「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麼?」 我們已經認識凡清楚領受聖靈充滿的人,都負有為基督作見證的責任,並應幫助他人來認識基督。因為,基督就是永生。在五旬節以後,這種「聖靈職事」的工作,很明顯的表現出來。因為聖靈已藉信主的人為渠道,流給別人,聖靈自己就變成「活水的江河」(約七38)。 羅馬天主教和極端的英國國教,曾堅持主張這種聖靈的職事,僅能由那些被稱為繼承使徒的人去執行。其實這種主張,是完全沒有聖經上的根據。聖靈的恩賜,是與信徒中充當聖職的人有極密切的關係。因為聖靈的恩賜是普遍的,照樣聖靈職事的特權與責任,也是普遍的。「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 我們沒有一人是為自己而活,因此我們也沒有一人在這本分上是例外無關的。這本分就是要我們將自己所領受的恩賜,施與別人。聖靈職事的責任,雖是一樣的,但實行它的實際方法卻各有不同。主給每個人賜予一種工作,每個忠心實行這種工作的人,就是聖靈的職事。這種職事可分為兩種:(1)間接的;(2)直接的。 一、聖靈間接職事的定義,就是在沉默安靜中,過那聖潔生活的工作。從聖靈充滿和聖靈統治的人身上,可以發出一種「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這馨香之氣的吸引力,真是不可限量的。有許多人因看見聖靈的能力顯現在祂的子民身上,就被吸引而歸向了基督。又有許多人,因看見神的子民缺少這種見證而與基督遠離了。世上沒有任何東西,能比聖靈流露於外的影響力更強大。 因此聖靈的間接職事,當從每個被聖靈充滿的人身上表現出來。聖靈有能使人作細小的事,而能達到較高水平線上的一種能力。在這水平線上,可建立實際聖潔的生活。若有人低估了這種間接作工作能力的價值,就要疏忽日常生活中似乎瑣屑的事,而使那些熱心作聖靈直接職事的人的影響力,完全歸於無效。 二、聖靈的直接職事,在聖經裡講到的有三種:ヾ傳道(徒六4);ゝ見證(徒二十24);ゞ供給、施捨(林後八4,九1)。 (1)傳道 聖靈藉著傳道,可運行在別人心裡。這種工作,顯然不是普遍的(這事我已講過了)。因為凡信主的人,不能都被神召充當傳道的職事。那被神召充當傳道職事,並將聖經教訓給人的人(不僅是由於宗派上儀式的委託,乃是由神的旨意。)須將他們職事上應有的認識與思想,牢記在心。聖靈的性格,藉著神的道,流入聽者的生命裡,神就是「道」的創造者。使人悔改得恩典的工作秘訣,不是靠著傳道者的思面、口才、與人格的能力,乃是如經上說:「萬軍之主說,是靠著我的靈。」(參亞四6) (2)見證 見證的責任,卻是普遍的。將神賜給我們的恩典,告訴別人,可使人能有渴望得著我們同樣恩典的願望。在這一切見證上,聖靈與我們同作見證。當安得烈對彼得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彼得就立即可見主耶穌。 我對個人見證的需要,並未過分的注重,或言過其實。因為個人見證,就是拯救人的鹽。它與聖潔生活、傳道、及教訓人,都有同樣的重要性。當個人見證沒有了,則救人的效果,就很難顯現出來。更進一步的說,如果見證是聖靈的職事,那麼見證的目的,必須高舉基督,決不能高舉我們自己。 在許多的見證會上,我們常看見有些作見證的人,注重自己,過於主耶穌,因此使聽者的注意力,從主耶穌的身上,而轉移到承受恩典的人身上了。預防這種錯謬的惟一原則,就是使主耶穌不斷地充滿著我們的心。如果我們能夠讓主耶穌在我們心裡作主,我們見證所說的話語,就能將主耶穌的美麗超然,很自然的流露出來。我們的見證,要像主耶穌的先鋒施洗約翰一樣,他看見了主耶穌,就對別人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約一36) (3)供給、施捨 在這第三件的大事上,我們都面對著一種義務和權利,這義務和權利是聖靈充滿的信徒所普遍應盡的。這種事,在聖經裡稱之為「職事」。人們常將這供給、施捨的職事,由平凡悶人的地步,而提高到祭司聖職的水平線上了。「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主耶穌所說的話語中,僅有這一句話,未記在福音書裡,但被使徒引證講論出來。在哥林多後書第八章九節裡,更詳盡加重的講明這供給、施捨的道理,說明了供給、施捨是施與受雙方得福的渠道。凡保羅所寫的書信中,其最後的一章,都是至高最美麗的一章,這是令人最可注意的。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裡,保羅講論完了基督教最深奧妙的道理以後,他就很自然的,並絲毫沒有降低屬靈的口氣而接著說:「論到為聖徒捐錢」(林前十六1)。 當信徒們認識了供給聖徒的需要,是聖靈職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以後,到那時,或者不等到那時,主耶穌救人的事工,無論在國內或國外,就不至因經濟困難而停頓不前了。那時,主的子民們,就可與主並全世界主內的弟兄們,聯合起來,共同負擔主所留下的這神聖喜樂救人靈魂的聖工。 讓我們能知道我們是忠實於我們的這責任,並且在福音事工上,都是直接的或間接的為他人而服事聖靈。讓我們以「惟獨主耶穌( Jesus only)」作為我們之職事的主題,並藉著職事不同的生活去傳道、見證、施捨,能把握住聽者的心,將他們永遠吸引到主耶穌的腳前。「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前四11)
讀經:以弗所書第六章十七節:「……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凡已領受神的聖靈,並已受了神的教訓,明白他們責任特權,是要繼續被聖靈充滿的人,神就用這節經文為對他們的神聖指示。神已選召他們,充當神的戰士。爭戰是神的戰士們所不能避免的。作戰須有充分的裝備,方能得勝,所以他們要穿戴神所預備的全副軍裝,使他們在磨難的日子,可以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一切,還能站立得住。 我們交通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發現每一種軍裝,都是代表主耶穌,在不同的方面,為我們所作的工作。同時那些軍裝,綜合起來,就成了我們完全豐盛的救恩。神用這救恩,能救我們到底。主耶穌是真理,因此祂就是我們的腰帶。主耶穌的名是「我們公義的主」,因此祂就是我們的護心鏡。主耶穌是道,因此祂自己就是我們的寶劍。 主耶穌隱藏在聖經裡,祂來了,就是道成肉身,成了活潑的道和道的能力。「拿著聖靈的寶劍」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在聖靈能力之中,將經上的話,據為己有,練習運用,將它當作神賜給我們防守和進攻敵人的武器。因經上的話,不僅是基督人的寶劍,也是聖靈的寶劍。凡已領受聖靈的人,他們在自己的生活上,一定經歷過這種寶劍的利刃,能將人的靈與魂,刺入剖開。當信徒將這聖靈的寶劍對人使用時,他們方能深信祂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凡那些在生活上受魔鬼的攻擊,並在防守上充分證實寶劍能力的信徒,方能希望很有效的運用這寶劍,去為神作積極主動的爭戰。因此讓我們想一想下列聖靈寶劍的兩種用途: 一、防守的武器 凡聖靈充滿的基督人所遭遇的試探,必如基督被聖靈充滿後,在曠野所遭遇的試探同樣多、同樣險惡。我們僅能效法主耶穌作戰的原則,方能得著完全的得勝。救我們的元帥,在抵擋刺入魔鬼的時候,曾用天父的話,作為寶劍,並三次重複的說:「經上記著說」,使魔鬼逃跑退後。我們天天被魔鬼圍攻,因此我們要天天拿著聖靈的寶劍,以對付那與我們不共戴天的仇敵,而得著勝利。 我們要謙卑高唱得勝的詩:「我藉著你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詩十七4)凡在裡面得勝的信徒,必能藉著這樣爭戰的經歷,在外面為信心打美好的仗,並能運用這無敵的武器,戰勝仇敵。當我們學會了怎樣固守自己的陣地以後,方能出去粉碎敵人的堡壘,並能幫助我們的國王,來取得祂的國度。這樣,我們必須明白怎樣運用這寶劍作進攻的武器。 二、進攻的武器 現今有許多的人,對於聖經的神聖性質,多生無謂的辯論,其結果,竟使許多人對於聖經失去了信心,並使聖經所見證的主耶穌,也受了極大的影響。在他們雙方辯論中,因辯護聖經者缺少有效的能力,所以使反對聖經者,不能心悅誠服。他們所積極需要的,是應將聖經的能力顯示出來。這種能力的顯示,實遠勝於辯論聖經的神聖來源。 當信徒藉著聖靈的能力去傳道,並藉著祂的利刃將人們打倒擄到主耶穌的腳下時,這能力方可被人認出來。這寶劍能力的例證,實在太多,極易引證。當人們想到外邦人、酒徒、和錫安的罪人,怎樣的信主耶穌,他們還能不承認聖經能力的效果麼? 信徒藉著運用聖靈的寶劍,已使天國有驚人的進展。這種顯明的進展事實,實是對那些懷疑和譏誚基督教真理的人,一種最可信的回答。所以我們急應將傳道的神聖命令,重新放在我們心裡。不要為道辯論,乃要傳道。不要僅矜誇我們珍珠裝飾的劍柄、及光芒四射的劍刃,乃是用它刺透主的敵人,並將他們和他們的創傷,帶到十字架的寶血裡,得著醫治。 如果你不能常藉著聖靈的能力很有效的運用寶劍,將罪人帶到基督面前,你就不必自誇你對聖經的正統見解如何真確。如果我們在基督的工作上,不能終究使未得救的人悔改歸主,那麼,我們就不要以我們的工作為滿意。我們不能以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代替十字架的爭戰。要記著靈巧運用寶劍的方法,要按著規則,實際練習。信徒僅能藉著全心深入的研讀聖經,方能在戰場上成為運用寶劍的能手。 所以我們要小心練習,倘我們在密室裡不能用心練習,在實際工作上,就難靈活運用了。拿著聖靈的寶劍,跟隨主耶穌,前進到戰場上去。要常常牢記經上記著說:「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提後二4)
摘自:拾珍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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