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聖靈的引導
聖靈引導的認識
司德望
羅馬書第八章論到正常基督的標記,就是被神的靈引導。因保羅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他在加拉太書中又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可見信徒脫離肉體情慾的唯一方法是「順著聖靈而行」。按神的應許而言,每位神的兒女,都有神的靈,既有神的靈,就有聖靈的引導。但事實告訴我們,大多數神的兒女,極少享受這種權利,而且還不知什麼是聖靈的引導,就是有些聖靈引導經歷的人也不完全明白聖靈引導的真理,造成許多錯誤,以至失去了神的祝福。
我們必須先知道聖靈的引導,才能明白神的帶領,以便遵行神的旨意。我們能夠遵行神的旨意,才能使神喜悅,我們自己也因之得著平安;因遵行神的旨意,是我們的平安。所以我們不但要研究什麼是聖靈的引導,更要存著遵行神的旨意並尋求神喜悅的心來研究。
壹、聖靈引導的應許
有人確實極誠懇地要得到神的引導,並要明白神的旨意。但因他未有正當方法,便看這是一件頂難的事。事實上,聖經告訴我們每位神的兒女都有「主的恩膏常存在心裡,且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參約壹二27)要知道聖靈保惠師來住在我們裡面,就是要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所以,我們要信靠神的應許,深信神的引導。因為祂是我們的父,祂盼望我們從小到至大的都必認識祂,得著祂的祝福。(參來九10-12)
貳、聖靈引導的重要
一、聖靈引導是信徒一切屬靈生命經歷的根基
神是計劃救恩的,主耶穌是成全了救恩的,聖靈是神救恩的執行者。新約時代是聖靈的時代,主耶穌升天後,從天差遣保惠師來成全祂所完成的救贖大工。所以,唯有接受聖靈的教導,我們才能進入一切的真理。換句話說,信徒從悔改、得救、重生、讀經、禱告、事奉、以至成聖都是聖靈引導的結果。所以,每位信徒的屬靈與否端看他是否在凡事上接受聖靈的教導。
二、順從聖靈教導的重要
第一,順從聖靈引導,就得以在生活、工作、事奉中遵行神的旨意。其次順從聖靈引導,我們才能勝過世界、肉體和己。保羅說,唯有靠著聖靈才能治死身體的惡行(參羅八13),最後,唯順從聖靈的教導,我們才得住在主裡面,在主的愛中生根立基,生命成長,得以坦然無懼迎見主的再來。(參約壹二27、三16、17)
參、聖靈引導的原則
在舊約時代,聖靈引導有固定的方法,如用烏陵、土明、製籤等等。在新約時代,雖有聖靈親自來引導,卻無規定的方式。新約書中有許多地方記載聖靈引導的事,但從來不詳述如何引導,其原因是免得人人效尤。若新約時代,聖靈的引導有固定的方法,那麼信徒無須常常祈禱,尋求神旨,也無須專心仰賴和認定神了。
新約時代,聖靈的引導固無規定的方法,但從聖經的教訓,和聖徒們的經歷,也能找出幾種原則來。在未討論原則之前,先說一個比喻:神將祂的旨意指示人,猶如無線電播音一樣。一方面需有一個播音機,另一方面,需要一個收音機。神是播音方面,人是收音方面。神的方面發音極其清楚,而且無時或間,人如果得不著神的引導,必然是收音機發生障礙,或是根本上收音機還未曾備妥,這是我們要注意省察的地方。
一、神的方面--所使用的器皿
(一)真理
經文:約翰福音第十六章十三節;約翰壹書第五章七節;詩篇二十五篇五節;一一九篇一○五節。
聖靈就是真理,所以稱為真理的聖靈。祂引導人進入一切的真理,祂也用真理引導人。神的話就是真理。所以聖靈的引導,必根據真理,就是根據聖經的話語。聖靈的引導必不違背聖經的教訓,這是可以斷言的。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聖靈的引導與聖經的教訓,是不能分開的。聖徒如何行事為人,從聖經中都可以得到教訓,特別在使徒的書信中。
聖靈的引導,是根據全本聖經對每一件事的真理和教訓,但聖經只記載其原則,這是我們必須知道的。譬如聖經上沒有記載聖徒穿什麼尺度、式樣、顏色的衣服,才合乎神的旨意,但「正派」二字(提前二9)就是原則。一切關於服裝的教訓,都包含在裡面了。
因此,我們應當注意讀聖經,並明白其中真理的教訓,還要把神的話藏在心裡(箴四4、詩一一九11),常常默念,常常思想,以便聖靈隨時藉著聖經的話來引導我們。
(二)環境
經文:啟示錄第三章七節;使徒行傳第十六章六至七節;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九節。
神除了用真理來引導外,還用環境來引導,將祂的旨意,向人顯明。祂開了就沒有人能關,關了就沒有人能開。有路無路都是神的旨意,禁止許可,都有神的引導(詩三十七23,箴二十24),但當神禁止時,就是各方面的道路都塞住時,我們就應當靜候不動。
(三)聖靈的感動和教導
主耶穌升天前告訴門徒,祂要差保惠師來,住在他們裡面,從祂的裡面教導他們。有「聖靈說」(徒八27、十19、十三2),「聖靈禁止」(徒十六6),「催促」(可一12),「感動」(帖前五19)、「恩膏的教訓」(約壹二27)等。
二、人的方面
(一)全部的才能
神方面既用真理並環境與裡面的聲音,將祂的旨意,向人顯明,人方面就應當用神所賦與的全部才能,來接受神的引導。所謂全部的才能,包括所有思想、理智、聰明、智慧、良心、意志、心意、決斷力等等。聖靈引導人行事,不是要被動,乃是要人用思想考慮,用理智討論,用良心辨善惡,用判斷力判斷。用意志定肯否。但是要注意,人的心思意念,必須完全受聖靈的管理,不得存有自己的意見和私心,否則人就用私意解說真理,觀察環境,那就必定發生錯誤,並違背神的引導和神的旨意。
(二)心意與意志
人方面要接受聖靈的引導,必須運用神所賦與的全部才能,並非單用一種才能,不過,在全部才能中,最重要的是心意與意志。心意必須更新,意志必須克服,方能明白聖靈的引導。茲分別說明如下:
1.心意方面(包括思想與悟性)
(1)暗昧的心思 在未曾從聖靈重生得著神新生命的人,他的心地昏暗,不認識神。他的思念虛妄,良心喪盡(弗四17-19;羅一21)。這等人的心意絕對不明白神的旨意,也不能接受聖靈的引導。
(2)屬肉體的心意 一個人已經重生得救,若不奉獻被聖靈更新,他的心意,還是屬於肉體,並體貼肉體的事(羅八5),不肯順服神,也不能順服神,不但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也得不著神的喜歡;因為肉體是以「自己」為中心的。
所以已重生仍屬肉體的心意,必須更新而變化,才能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怎樣才能更新呢?那麼我們的舊人和肉體必須藉著信心與主同釘死在十字架上。舊人的心思是與世界為友的,所以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意思就是說,舊人、肉體、釘死在十字架,然後心意就能更新而變化,能明白神的旨意,接受聖靈的引導。舊人、肉體釘死在十字架,是生命的問題,所以聖靈的引導,關係我們屬靈的生命,並非單靠我們的頭腦來思想(羅八13-14)。有屬靈的悟性,才能知道神的旨意(西-9)。我們的心意並非生命,被聖靈充滿並管理,聖靈就能把當行的事指示並引導我們。
2.意志方面
意志關係一個人的決策,也決定人生的道路與結局。唯有定意要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明白神旨意,因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6)我們接受聖靈的引導,不特心意要更新,還有我們的意志要被克服。因為人的意志大都是強硬的,不肯順服神。
(三)內心的感動和教導
我們的心意若能更新,意志若能順從神,生命被聖靈充滿和管理,那時,聖靈的引導與神的旨意就極容易明白。那時我們的內心有什麼感動,那就是聖靈的感動,也就是聖靈微小的聲音。我們能夠達到這個地步,那我們的心不但可以用作接受聖靈引導的器皿,也可以給聖靈使用,作為直接引導的器皿,好像聖靈藉真理並環境,來引導我們一樣。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的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譬如你站在岔路上,你若要明白向右才是神的旨意,並且確實具有要遵行神旨意的心,這時神若要你向右,那末,聖靈就在你的心裡運行工作,同時你的心,就會覺得有一個向右的傾向,那就是聖靈的引導。但是這時候必須知道沒有自己的私意存在,也沒有從魔鬼來的強力催逼。否則,你誤把自己的意思,或魔鬼的欺騙,當作聖靈的引導,那就危險極了。
還有一點,我們更要注意的,就是聖靈在我們心裡運行,不是他替我們揀選和決斷,乃是我們自己決心要揀選神的旨意。同時,聖靈在我們心中一直作工,一直引導,直到我們自己深知,他所引導的是合乎神的旨意,然後我們自己就決斷去遵行,不然,我們就是完全被動的。
「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詩一三九23)我們的心思,對於聖靈的感動,若要領悟容易,感覺銳敏,還須時刻用功夫。在神面前我們應時時省察。我們的裡面有沒有什麼惡行。若心裡有罪,對於聖靈的引導,必定糢糊不清。所以不要容罪在心裡掌權。親近神的人,認識神的聲音(約十4),與神交通親密的人,明白神的指引(詩二十五14)。
總之,要得聖靈的引導,明白神的旨意,是沒有捷徑的。心意必須更新,意志必須克服,內心要清潔,生命要成聖,要被聖靈充滿,要與主親密交通,你若能這樣時時練習,就能熟悉通達了。
三、真理、環境和內心的感動
以上說過,聖靈引導人,好像無線電播音一樣,神發音所用的器皿就是:A.聖經的教訓真理,B.環境的安排,C.聖靈微小的聲音。人方面收音所用的器皿就是:全部的才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心意和意志,簡言之就是內心的感動。真理是寫在聖經上,也是安定在天,固定不變的。環境的安排,要我們來觀察。內心的感動,是要更新的心意和順服的意志,隨時預備妥當,那我們才能夠去接受。當我們尋求聖靈的引導時,我們要用神所賦與的全部才能來察驗,看他是否合乎真理的原則,和我們心中的感動怎樣,並觀察神所安排的環境怎樣,我們對這三件都已看明確是神的旨意時,還經過再三的考慮和祈禱後,心中也覺得平安,那就可斷定他是神的旨意了。不過真理,環境和內心的感動,這三件中,那一件由神先向我們顯明,是不一定的。神有時先有話語啟示,有時先將環境指引,有時先在內心感動(即微小聲音),但這三件必須都是符合一致的,都經看明全是出於神的引導,這樣才行,若單靠任何一件是不夠的。我們切要注意。
四、聖靈引導的印證
當我們已經認清並斷定某事是神的旨意,在遵行當中,還可試驗有無憑據來證實我們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
(一)賜給平安
歌羅西書第三章十五節說,「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
我們若按聖靈的引導,行在神的旨意中,那麼聖靈必賜給我們意外的平安,來除掉一切的懼怕疑惑和不安的心。但有時,我們在開始行走時,或感一些不安,這也可能是出於魔鬼的試探,是神用來試煉我們的信心。神所指引的道路,我們雖未曾走過,但會愈走愈平安,主也必發出祂的笑容來招呼,好像在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1)因此我們的心就得著安息,覺得有主同在,一路同行(出三十三14)。
如果,我們在行走當中,起了疑心(心中一直不安),不能確定是否神的旨意,我們不妨等但重新尋求,直等到有確信才去行。
(二)供給需用
腓立比書第四章十九節,「我的神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主若差遣我們去行一事,祂必供給一切的需用。雖然我們的信心難免受試煉,有時貧窮,有時飢寒,但遵行神旨意的人,最後必不缺乏一樣好處。
(三)加給力量
腓立比書第四章十三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主是我們力量的源頭,祂若吩咐我們行事,必不斷將祂的力量加給我們,使我們能行所當行的。
以上所述賜給平安,供給需用及加給力量三點,是用來證實並查驗我們所行的道路,是否在神的旨意中,而不是用這些來作決斷遵行的根據。還有,聖靈的真理引導,那是絕對不致有錯的。至於環境的安排,內心的感動,心裡平安等等,都會因自己私意被誤認為聖靈的引導,所以除了真理的引導以外,其餘的,只可作為參考,不可認為絕對可靠,而確說這些是神的旨意。不過敬畏神的人,親近神的人,必得神的引導(詩二十五14),這是我們可以安心的。
此外還有兩種不合聖靈引導的方式:
(1)衝動與意念
有人以為忽然來的衝動或意念,就是聖靈的引導。這是易錯的,因為我們的意念甚多,衝動常發,不能認定那個即是神的旨意。因此我們裡面若有一個衝動或意念,就當求聖靈指示,是否由聖靈而來的,否則當求聖靈將衝動或意念消滅。
(2)選擇難易
有人到了不能決定神旨意時,因良心軟弱的緣故,就想難行的事應該是神的旨意,其實不然,難事未必都是神的引導。所以我們也不能以難易來分別神的旨意。
肆、聖靈引導的辨識
現今是撒但迷惑人最厲害的時代,牠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所以有兩件事我們特別留意:第一,當知道引導是有假冒的。第二,不要以為別人會受欺騙,自己是屬靈的,必不至受欺騙。要知道說這話的人,他已經受欺騙了。
一、假冒聖靈引導的記號
(一)時常改變
雅各書第一章十七節,「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神是不改變的,祂的旨意也是不改變的。出乎聖靈的引導,同樣是不改變的。所以時常改變的即是一個記號,顯明這引導是假冒的。
神是沒有改變的,真理也是沒有改變的。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所以由於聖靈所引導來認識的真理,總不會是而又非的。固然亮光可能有加添,總是愈久愈完全,越久越明亮。如經上所記:「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四8)總不會改變的。因此,如果有人很輕易的並肯定的說,「這個」是神的旨意,他過不多時,就改變了,又說「那個」是神的旨意,甚至與起初所說的大不一樣,先後矛盾,這樣時常的改變,就是一種記號,表明這引導不是出於聖靈的。
(二)單獨行動
羅馬書第十二章五節,「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單獨行動,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單獨行動有兩個意思:第一,只顧自己的方便,不顧他人的損失。譬如有人深夜裡大聲唱詩,說是因被聖靈感動。但沒有顧念到有礙鄰居的睡眠,這樣害人利己的行動,便證明這引導是假冒的。第二,行事不能與眾聖徒有交通,這也是假冒引導的記號。但要注意,這不是說凡事必須得眾人的同意,才算是聖靈的引導。乃是聖靈所引導當行的事,必定可以也樂意與真心愛主的聖徒有交通。不然,便不能確知是否聖靈的引導。
(三)懼怕亮光
約翰福音第三章二十一節,「但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們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凡行真理的,必來就光,但邪靈假冒的引導,必怕光,或懼怕別的聖徒查問。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判明不是聖靈的引導。凡能顯明的就是光,光明的事不怕人知。做了事情,怕人家知道,譬如有些先進的信徒,教導了後進的許多話,末後又鄭重的說:「我這些話你不要給別人知道」,這樣的引導,多半是假冒的。因為邪靈的假冒,在於欺騙,如果公開出來,怕被較有真理亮光的人揭穿其錯誤;由是那受騙的,不再受迷惑,如此則不能達到其欺騙的目的。所以懼怕亮光,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引導是假冒的。但這不是說,做了一件事,就應當向眾人宣佈,才算是不怕光,才算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因為有的事情,可以不必須告訴人,就不必告訴;那是『不必須』,不是怕人知道,乃是沒有讓人知道的必要。又如有人說某一種經歷,是出於神的靈啟示,但說來說去都是用幾個人的經歷,來支持他的說法,你若指出他所說的經歷,與聖經教訓不一致,他就不高興,這也是證明不是聖靈的工作。
(四)有熱心而無知識
腓立比書第一章九、十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聖靈不會引導人做沒有知識的事。有熱心而無知識,是假冒引導的另一個記號。例如遇著人就傳道,看起來固然是熱心,但卻沒有知識,而且也浪費時間。聖靈的引導,不會無的放矢,總會適合環境的需要,總有一確定的時間,正當的用意,及妥善的方法,不浪費力量,不空花時間。有的人看見教會缺乏傳道人,便大力募捐,募到錢就開辦神學院,但卻多年找不到聖經教師和適當的院長,結果勉強維持門面,誤人子弟,害了有心獻身為神工作的青年人。
(五)體貼人情
馬太福音第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旨意,只體貼人的意思。」
體貼人情或肉體,也是一個記號,指明這引導是由於假冒。撒但常以美好而有利的外表,來引誘人。這種引誘,多在肉體和情感方面工作,例如:當你要遵行神的旨意時,與你極親近的人,以極親密而動情的態度來勸阻你,這時你被他的話語所動搖,便把心中已蒙神所引導要做的事放棄了,這就是體貼人情。固然我們不是不要顧及人情,然而將人情與神的旨意相比,則其輕重,不知要差多少。所以當我們聽到人家好像善意的勸阻時,應當在心靈的深處和無偽的良心裡,靠著聖靈,想一想,照一照,這樣就能分辨是非,不易受外來的人情所欺騙了。
當彼得勸阻主耶穌不要上耶路撒冷的時候,主耶穌說他是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十六21-23)。可見這時彼得的靈性墮落到屬肉體的地步了。在這情形的前一刻,彼得正受主耶穌的稱讚。因他被天父指示,能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7)。前一刻的彼得,是屬靈的,下一刻卻變成屬於肉體的。可見今日得勝,乃是要時刻謹慎自守度日。
現今在教會裡有許多事奉工作,因著人體貼人情的緣故,受到阻撓,攔阻了神的旨意,我們真不可不慎。
(六)喧嚷聳動
撒但常以喧嚷的聲音,聳動人行事。聖靈的聲音,卻是安靜而且微小的。喧嚷聳動是一種記號,指明這引導是出於假冒。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主耶穌是溫柔的羔羊。魔鬼是吼叫的獅子。從此我們就可以分別聖靈的引導;和假冒的引導。
使徒行傳第十九章二十三至三十二節,記載底米丟和銀匠煽動噪鬧的事情。那時「滿城都轟動起來」(29節)「聚集的人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為什聚集。」(32節)這就是證明出於魔鬼的聳動。所以當聲音噪雜時,說這個要做,又說那個也要做,我們對這樣的聲音,要十分小心,不然就容易受了欺騙。
(七)著急
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十六節,「信靠的人,必不著急。」
撒但的引導,常是急促的。他說的話,也是頂快,無論何事,他一提議,立刻就要人決斷並實行,沒有時間讓人思想,祈禱,詳細考慮,觀察環境。千萬聖徒可以見證這樣的引導,不是出於聖靈,結果必定失敗。雅各書第一章十九節:「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能夠慢慢的說,就不會失言;慢慢的動怒,怒氣就消了;慢慢的著急,就不急了。例如有某商人因買賣事,請求慕勒弟兄立刻為其助禱,看看是否神的旨意。慕勒弟兄辭以無暇。商人不耐等候,急急進行,第二天即告失敗。
但是要注意,不著急並不是懶惰拖延的意思。如果某件事已經看明是神所引導要我們做的,就當立即遵行毋違。
(八)強迫
詩篇第七十八篇七十二節,「於是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
神是用祂手中的奇妙,引導人行事,撒但卻是強迫人行事。強迫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引導不是出於聖靈。凡是出於勉強的,不自然的,都當謹慎。有時我們意念中覺得要做一件事,不做不平安,做了也不平安,例如有人覺得有個壓迫的力量,要他向人認罪,不認罪不平安,認了罪也不平安。仔細一想所認的罪,是不須的。像這樣強迫的引導,就是出於邪靈。邪靈捆綁人,使人受束縛。聖靈釋放人,使人得自由。聖靈引導人行事,是勸導、教導、勉勵,卻不是強迫。約翰福音第十四章四節:「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主耶穌是我們的好牧人,自己在前頭引導我們,不是在後面催逼。這又像個母親教小孩子學習行走,不是在後面催,乃是在前面引導,且是十分小心地看顧,小孩如稍有跌倒的傾向,母親立刻伸出雙手扶持,從沒有把自己的孩子推一推,叫他跌倒的。
(九)斷章取義
馬太福音第四章六節,「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聖靈引導人進入真理,是以全部聖經的教訓為根據。邪靈的假冒,則常是斷章取義。所以斷章取義,是假冒引導的一個記號(太四6)。魔鬼試探主耶穌,是用上下不相連的並更改過的經文:「主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把其中的一句:「在你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摘去了,這樣牠拿來試探主耶穌,以為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殿頂跳下去。主耶穌是神的兒子,有神為祂見證,已經夠了,不必再由殿頂跳下,來證明是神的兒子。聖經上所應許保護的,是在所行的道路上,沒有應許保護故意由殿頂跳下來的。所以主耶穌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這樣就勝過了魔鬼。所以我們解釋聖經,不可不顧上下文,或根據不完全的經節,而應當以全部聖經的教訓為根據,這樣才不至於陷在假冒的引導中。
還有一點,一種真理縱使是絕對可靠,若我們過份的被吸引住,專注這真理,單單談論這真理,以致不能想到或看到其他的真理,這樣的偏差,對於我們的靈命也是大有妨礙的。
(十)沒有信心的確據
羅馬書第十四章二十三節,「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羅馬書第十四章二十三節:「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約翰壹書第一章五節:「神就是光」。在聖靈引導之下的人如同在光中。反之,人若在黑暗中摸索,沒有把握,沒有確據,這就是一個記號,表明這引導出於假冒。當你心中起了一個意念,如果不能確實認識是聖靈的引導,就不可隨便去做。因為有疑心,就不是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聖靈引導不會使你沒有信心,或沒有確據的。當你未得到確實證據的時候,就應當等候。
假冒引導的記號,大約分為上述十種,假冒引導大部份出於撒但,但有時也可能出乎自己的無知。例如一個人起初認為是真理的,以後被聖靈光照,便知道以前所認識的是錯誤的。先前的錯認誤解,可能因自己知識缺乏而來的。又如一個人做出費時費力而無知識的事,也可能是出於自己。但以上的十種記號,表明不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則可以斷言的。
二、聖靈引導之分析
(一)特別引導與平常引導
聖靈的引導,按照祂的正確方法,可分為特別的與平常的兩種。特別的是指,在特別的情形之下,神所使用特別的引導而說。平常的是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神所施行平常的引導而說。
1.特別的引導
特別的引導是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如聽見神的聲音,看見異象,作異夢等是。有的人以為,必須有特別的方法,才算是聖靈的引導;其實不是。特別的引導,是不常用的。一個生命成熟的--極屬靈的,經常與神有親密的交通的人,這在特別情形中,有時才用的。此外,第二章中我們已提及,一個沒有知識而只用赤誠依靠神的人,在特別需要引導時,有時神也會特加憐憫,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他。但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說沒有需要,也沒有理由,要求神使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特別的引導,是在特別需要的時期,有時才用的。平常的生活,神就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這是我們要確實知道的。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固有的常識,聖經的明文來引導。例如,神不必用特別的方法,來指示或禁戒人說「不可貪心」。因為聖經已有明文教訓我們不可貪心。神曾吩咐烏鴉啣餅和肉給以利亞。主耶穌也曾將五個餅給五千人吃飽。但我們在平常生活中,不能盼望也有同樣方法的供給。彼得被希律囚在監裡,神差遣使者救他出監(徒十二4-10)。這是用神蹟釋放了彼得。保羅在大馬色城中,卻被人用筐子從城牆縋下,脫離了提督的手(林後十一32-33)。這給我們看見,縱使在非常的環境中,神也不一定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
總之,聖靈隨著己意,在特別情形中,有時用特別的方法,有時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這是祂的權柄與自由,我們無權來要求或揀選。同時,我們在平常生活上,如盼望或追求特別的引導,不但不可能得到,而且還有極大的危險,這是要注意的。
2.平常引導的三個原則
第一,關於一切天然的事,神藉著我們固有的常識和智慧來引導,如飢當吃,寒當衣等是。
第二,關於我們品行的事,神用祂的話語--聖經的明文--來引導。因為聖經都為教訓我們而寫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
第三,關於我們的事業,或其他比較艱難解決的事,神用真理、環境,並心中的感動來引導。
(二)一般人的與個人的引導
聖靈的引導,有關係一般人與專對個人的分別。
1.對於普通一般人的引導,是向所有信徒而發。如馬太福音第五章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是要每一個信徒遵守實行。又如腓立比書第四章八節至九節的話,也是所有信徒們都要思念,都要去行的。
2.對於個人的引導,是向某一特定人而發。如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十四節,神的旨意是特別向保羅個人指示的。又如使徒行傳第八章二十六節,聖靈引導腓利「向南走」,也是特向某一個人引導的例子。
因此,神若引導別人去行一事,而不引導你我去行同樣的事,我們不可批評或非議,反要遵重聖靈在他身上的引導。
(三)引導與時間
1.遲延 聖靈引導的時間,人常以為太遲。主耶穌何以等到四更天,才從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太十四)主耶穌何以等到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才到伯大尼?(約十一)神何以等到彼得將要被提出監的前一夜,才差遣天使救他?(徒十二6-7)這些事在人看來,以為聖靈引導的時間,都是太遲慢。若是早些,那就更好。其實聖靈所引導的時間,並不太遲,也不太早,總是恰好的。我們雖然不明白何以如此,但我們要相信,聖靈的引導都有祂的美意在裡面。
2.內心騷擾 我們行事,若比聖靈引導的時間較早,雖然我們所行走的道路,是在神的安排當中,所做的事,也是合乎神的旨意,但我們的心中總是像波浪翻騰地騷亂不安。譬如兩條路擺在你的面前,神引導你向右行,按神的引導所規定的時間,是要你用一點鐘來考慮並決定,而你卻只用三刻鐘的工夫,便決定向右前行,結果你雖然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但你的內心總是騷亂,聽不見「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1)。主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的時候還沒有滿」(約七6-8)。所以我們行事,不特要按照神的旨意,還要按照神所規定的時間去做,這樣才能蒙神喜悅,而我們也得了平安。
3.義人的腳步被神立定(詩三十七23) 聖靈的引導是一步一步的,祂不能將下月或明年所當行的事,在一個時間內,全都告訴我們。我們有了第一步的亮光,就行走一步,隨後,神也就將第二步的旨意向我們顯明。我們若要等到全部的亮光得著了才走,那是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許多人已得了神所指示的第一步亮光,但卻憂慮到第二步究係如何,就連第一步也不敢行。例如神引導一個人不要再做某種生意,但那個人想到家口的眾多和生活的困難,就不肯順服,因此,第二步的引導也就永遠得不著。所以不要為明天掛慮,現刻的本分現刻就該去盡。雲柱,是一步一步地引導以色列人,行走曠野的路程(民九11-23)。
(四)引導與保證
或問:人能否保證,所尋求得的神的旨意,是絕對不會錯的?依筆者的意見,極少數的人能作這樣的保證,極少的人能肯定說,他所尋求得神的旨意是不錯的,他所行走的道路,完全順服在聖靈引導之下。因此,第一,我們應當安靜地與神同行;讓神親自向人證明,我們所行的、所為的,是合乎神的旨意;這樣,比我們自己宣告,是更為妥當的。第二,人,因肉體的軟弱,對於事情難免有誤解或錯看的,所以我們應當十分儆醒地觀察所行的有無越出神旨意的指引,若有一些,我們寧可自動地認罪,宣佈自己曾錯看了神的旨意,切不可為要顧全面子,將錯就錯,以致貽辱主名。
(五)神直接的旨意與神許可的旨意
神直接的旨意,是神直接所定,要人遵行的。神所許可的旨意,是人自己所喜歡行的心意,經向神要求而得到神的許可的。但要注意,神所允許可行的事,不是可以犯罪,可以不合道德教訓,或可以越出範圍以外的。神直接的旨意,是神最好的旨意,遵行這樣的旨意,是最有福的,蒙神喜悅的。許多人因揀選神所許可的旨意,而失去神直接旨意中最好的賞賜與祝福。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的三次禱告中都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太二十六39)這是我們惟一的榜樣。
神所許可的旨意,從聖經中舉數事為例。
例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求肉吃(出十六1-3),神就把鵪鶉賜給他們。他們欲貪而無厭,心靈反而軟弱了。「反而在曠野心靈軟弱。」(詩七八26-31、一?八13-15),還有以色列人要求立王,也是一樣。(撒上八4-9)
(六)神的旨意與神的法則
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在遵行的時候,還需要依照神的法則。例如摩西已經知道,建造會幕是神的旨意,但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樣的話在出埃及記第三十九章裡,曾經提了九次(1、57、21、26、29、31、32、42)。可見神不但要摩西遵祂的旨意建會幕,至於一切所作的還要照著神的法則。
(七)凡事要察驗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二十一節,「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凡事總要察驗,要曉得什麼是神的旨意。對每一小事,每一細節,我們都要謹慎,都要察驗,若我們不加謹慎,不加求問,便自以為是神的旨意,就隨便做去,這樣會極易受欺騙的。因為沒有經過察驗而受欺騙的事情,聖經上也有記載。例如以色列人因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中了基遍人的詭計(書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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