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我們的滿足
達     祕



第廿四篇    【捨己】

   『人要成了愛自己的。』(提後三2新譯)

   詩:人阿!你已證明,你心一切蘊藏; 神恩不能感應,因你受『已』捆綁。

   肉體總是把自圈起來,因為肉體總是自私的。甚麼時候我們是在靈裡,甚麼時候就有合 一。我們若專顧自己,就不能在人前見證 神。惟我主義與自愛觀念所產生的愁煩,勢 必在人心中給邪靈有工作的餘地。愛,歡喜服事人;利己,則喜歡受人服事。

   如果我看準了主耶穌的道路,祂的靈與祂的心意,那麼就沒有其他東西比『己』更可憎 的。你在基督身上,永遠不能找出一件為『己』的事。主不只沒有自私自利,祂根本沒 有『己』。

   人若完全交託了 神,在試煉中就必有主同在,心思也就蒙保守,有完全的平安。愛的 靈,就是基督的靈,必定同在。那時若還想自己,那就是自私的靈。

   聖靈是不能與『己』相交的。在聖靈沒有帶領我們的思想朝著主耶穌之前,這一個心是 不能脫離『己』的。聖靈的實際同在,就把『己』釘死。顧念自己的意向一消失,我們 的思想就專以主為對象。

   我們有這樣的特權,就是在 神的居所和胸懷裡,我們自己就完全了。

   『己』的意志和以『己』作中心的思想,就是我們所有苦惱之源;因為外面的環境縱使 難當,也許會帶來憂患,但不能叫我們苦惱。如有苦惱,那必定是『己』的不安抑不滿 所造成的結果。

   我們天然的傾向,都是為自己求娛樂。這種種的娛樂,表面上好像無甚妨害,但能彀叫 我們的心離開神,它們是罪惡所驕寵的東西。許多人要問這些娛樂有甚麼害處。問題是 在於:它們對你有甚麼用?你的心在那裡?人甚麼時候稍微離開十字架(十字架就是向 一切死),我們的主就要說『退我後邊去罷!』

   摩西沒有去追求臉上發光,及至臉上發了光,他也不自知。由於他的與神同在,臉就發 起光來。一個會發光的臉,是永不會看見自己的。因為這個人的心專向基督,可以說 『己』在大體上是滅沒了。『己』總是與神分離的。自信自恃是最壞的,『不要自以為 有智慧』。眼睛只見自己的人,不能高瞻遠矚,我們的光景,常是如此。

   我們的禱告,我們的讚美,以及我們的事奉,是這樣的可憐而沒有價值,但我們還自以 為不錯。我們把那些受罪的玷污,需要向神認罪的東西,用來向人誇耀,博取稱讚。所 以你們看,何等需要敞開我們的心,對主說『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 生的道路』。



回到目錄   上一頁    下一頁